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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健就实施“火炬”计划发表讲话 创造有利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环境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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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26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宋健就实施“火炬”计划发表讲话
  创造有利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环境条件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健不久前就如何实施“火炬”计划发表谈话,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为发展高技术、新技术产业制定必要的政策措施,努力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宋健说,今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向科技部门提出的发挥科技优势,参加沿海发展战略实施的要求,使全国科技工作出现崭新的局面。许多部门和地区制订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发展高技术、新技术产业的配套政策和鼓励措施。成千上万的科技专家响应中央号召,率领科技工作者筹建以科技为先导的、技工贸相结合的经济实体,勇敢地迎接世界性的科技竞赛。
他说,目前我国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大中企业从事研究和开发的科技人员约有130 万人,除去从事国家经费支持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从事“863”计划、从事“七五”攻关计划的以外,其他100多万科技人员中工作不饱满的占2/3。所以,发挥我国科技优势,参加沿海发展战略,发展外向型高技术、新技术产业,潜力很大。
“火炬”计划的目标,主要是为了全国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具有较强技术开发力量的大中企业、军工企业以及数十万科技人员进入沿海发展战略,发展高技术、新技术产业提供政策性保护,进行组织指导,培训干部,疏通技术、资金、人才合理组合和流通渠道,创造有利的国内外社会环境,以形成适宜的气候。“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一样,不是单纯安排产品任务、定项目、拨款分钱的那种指令性计划,而是一项宏观指导性计划。在初始阶段,“火炬”计划的具体实施措施有:制定吸引资金、人才和创办高技术、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建立高技术、新技术园区,建立一批创业者服务中心,即高技术、新技术产业孵化器,对科技型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各种服务;为高技术、新技术产业培训人才;为科技型企业和创业者寻求资金和疏通信贷渠道等等。
宋健指出,实施“火炬”计划,要把深化改革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沿海发展战略和“火炬”计划的实施,对大院大所、高等院校和大中企业的科技体制改革是一个有力的推动。中央和国务院寄希望于各部委的科技部门,寄希望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我们千万不要放过这个历史上难得的机会。要有魄力、有勇气,充分发挥自己的科技优势,主动出击,长入经济。
他说从科技发展的观点看来,“火炬”计划是为高技术成果商品化搭桥铺路,为863计划、攻关等计划的阶段成果进入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因此,承担攻关计划、863计划和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的科学家和技术专家们,应充分利用“火炬”计划所创造的环境条件,不放过每一个机会,主动地、及时地拿出和推荐自己的新成果。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科学家们,要充分注意发现和抓住那些有市场商品价值的新思想、新概念、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新技术和高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知识和新信息。
宋健提出了实施“火炬”计划应该遵循的4条基本方针。
第一,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中央各部委、各大中企业、各大院大所、各金融机构都应该有计划地兴办高技术、新技术产业。另一方面,还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大力支持和鼓励大院大所、高等院校、大中企业及科技人员,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创造各种所有制的技工贸、技农贸相结合的科技企业,以市场为目标,开发高技术、新技术产品。
第二,由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拨款实施的各项科技计划,如攻关计划、863计划等,都要坚持阶段成果商品化的方针。凡是有可能转化为商品、能够占领市场的阶段性成果,都要组织力量进行产品开发。
第三,发展高技术、新技术产业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高技术及其产品一开始就带有国际性,必须走国际化的道路。
第四,高技术、新技术产业的建立,“火炬”计划的执行,要坚持“精心指导,认识优势,重点突破,典型引路,逐步展开”的做法,不要一哄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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