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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袋里的污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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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2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利用邮路倒运大批高档香烟和其他违禁物品,造成严重社会公害。请看来自沈阳的报告——
邮袋里的污垢
  本报记者 吴昊 志文
编者按:当知道沈阳邮局要和沈铁公安部门打“官司”的消息后,烟贩子们立即表态,愿意集资帮助邮局打官司。看来烟贩子们的立场是明确的,头脑也是清醒的。然而很遗憾,我们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一些负一定责任的国家干部,有时立场并不明确,头脑也并不清醒,一事当前,他们想的往往不是大局和整体,不是真理和正义,不是事实和法规,而是本单位、本部门甚至是某些个人的利益。这种狭隘的观念和片面的思想常常被他人(如烟贩子)所利用。如果总结沈铁公安部门破获、查处这一起重大案件的经验教训的话,端正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的立场恐怕就是很重要的一条。
10月25日,沈阳站铁路公安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9月21日在该站查获的走私倒卖香烟及其他违禁品的特大案件已查清结案,在已经拆开的864袋邮件中,850袋装的是“良友”、“希尔顿”、“红塔山”、“长剑”等国内外高档香烟,计27387条,价值100余万元;12袋从日本进口的旧西装(有的服装上尚有死亡证明标号);其余两袋是31盒淫秽录像带,59支充满气体的打火机。倒卖淫秽录像带的刘朝义经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已被逮捕;禁运的服装当众销毁;对27387条香烟,已有22600条查证落实,其中除了20条是属于正常投寄外,其余都是超限量邮寄和非法贩运,从投寄人的投资情况看,万元以上的有20名,5000至1万元的25名,3000至5000元的31名,1000至3000元的114名;本溪市被人称为“烟调度”的大烟贩子曹亚才一人,即从广州市几个邮局、化名800多个,寄出香烟1700多条,曹编造的假名无奇不有,如王五、王六、王七、王八,少星、少才、少生、少壮等。
在查处这起案件中,沈阳铁路公安局,以及沈阳、锦州、丹东、大连铁路公安分局等,进行了夜以继日的工作,而且是在条件十分困难,冒着很大风险、排除来自邮政系统的干扰和刁难的情况下进行的。
9月21日沈阳站到达两车零担货物,卸车时,货运员赵东辉和装卸工发现一印有“人民邮政”的布袋破损,露出“良友”牌香烟,经眼观手摸,发现许多邮袋中装的都是香烟,他们立即通知车间领导向沈铁公安分局举报,同时沈阳市工商局也得到了电话举报。沈铁分局、市工商局、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及其驻沈铁办事处等单位立即到现场查看,确认举报情况属实。经查,这两辆车是9月17日从北京广安门站发出的,货票登记品名分别为杂志655件,邮件900件,发货人是北京邮政干线局,收货人为沈阳市邮政局转运科和集装箱科,鉴于这批邮件有违法嫌疑,沈铁公安分局根据法律规定向市邮政局递交了《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同时要求该局于22日早8点派员到现场共同拆袋检查。22日,邮局人员未能如期到场。上午10时,沈铁分局派出刑警队长王永久到邮局专程邀请,不想邮局采取的是完全不合作的态度,并明确表示“拒绝到场”。在这种情况下,沈铁公安分局与工商、烟草专卖部门、沈铁分局路风办、沈阳站货运车间、货场公安派出所等于22日下午4时抽样检查了6袋邮件,发现有5袋装的是香烟。为了取得沈阳市邮政局的配合,23日,沈铁公安局、市工商局再次派人到邮局介绍情况,要求配合,市邮政局副局长董兰元表示:“铁路公安部门扣押邮件,开包检查是非法的,下达的扣押通知书是无效的。”在3次派人邀请,4次电话催请,2次信函恳请都遭到市邮局拒绝的情况下,迫于办案需要,9月26日,由沈铁公安分局和市工商局牵头组成了有8家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沈铁运输检察院派员到场监督,开拆检查邮包。开拆前先用探测仪器探测,属于正常的邮包原封不动,属于装有香烟或可疑的拆开查看,检查结果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些数字。在打开的864袋邮包中,既无一本杂志,又无信函或其他邮寄品,只有20条香烟属于正常邮寄。这20条烟在已查证落实的22600条烟中占个什么比例是一目了然的。9月28日上午,沈铁公安分局局长费俊山等4人到市邮政局通报检查结果,并要求共同处理。面对如此触目惊心的事实,市邮局的董兰元副局长仍然坚持原来的意见,拒绝配合。对没有拆开检查的645件邮包,沈铁公安分局依据法律,从9月30日起几次向市邮政局送达《解除扣押通知书》,均遭市邮局拒绝提运,直到10月25日焚毁进口旧西装的熊熊烈火在浑河岸上燃起时,他们才把这一批邮件运走,这些邮件中的正常邮寄品,拖延的时间,是该邮局自己向群众交待的。
对这样一起通过邮路进行倒卖香烟和其他违禁物品的特大案件,有关邮政部门不仅不配合,反而多方发难。9月24日,沈阳市邮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指责铁路公安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是“破坏通信自由”,要求铁路部门“公开承认违法行为,公开具结书面保证,公开挽回对邮电信誉造成的影响”。9月29日,辽宁省邮电局副局长孟广业在省电视台发表讲话,指责沈铁公安等执法部门“损害公民权利”、“损害千家万户的利益”,他颠倒是非的讲话在沈阳市以及辽宁省的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10月6日,在该部遣派工作组去辽宁调查之前,邮电部即在一份印数为700份的《邮电简报》上,歪曲事实真象,说“沈阳铁路公安分局擅自扣押开拆大量邮件”,“使绝大多数正常用户无辜受到株连,通信权利受到严重侵犯,使绝大多数一般邮件不能及时正常运递。这种非法大量扣押、开拆邮政包裹的行为,在新中国邮政史上是罕见的”,并以此向中央领导汇报,向各省市自治区政府、邮电部门通报。官司由沈阳打到了北京,铁道部公安局、公安部等都明确表态,并参与其中的工作,最后经中央领导明确批示,才使得这件本应“一致对外”、而打成了内部官司的案件得到澄清。
值得深思的是,沈阳市邮政局又是造舆论、又是请律师准备和铁路公安、市工商、省烟草专卖等部门“决一雌雄”的时候,首先站出来支持他们的是大大小小的烟贩子,有的烟贩子扬言:“我们集资,帮助邮局打官司!”
通过邮路进行非法倒运违禁品活动,这当然不是头一次。仅沈阳火车站就已经三次把大量有嫌疑的邮件通知过邮政局,交由邮局自己处理,但邮局一次也没有向车站通报处理情况,人们有理由怀疑,大量的违禁品是否早已在这里打开了绿灯。因此,烟贩子们才有恃无恐,越干越大。邮政局作为国家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如此违法活动,竟然熟视无睹,这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这是第一。第二,祸有根,水有源,这样巨额倒卖、贩运香烟,始发点在邮局,而且烟贩子们的手段并不高明,被称为“烟调度”的曹亚才8月21日至25日,在广州市几个邮局以800多个假名寄出1700条香烟,有的整个邮袋都是一个人的笔迹,即令当时有可以一人一次邮寄两条香烟的规定(从9月1日起这一规定已取消),邮局同志连正常邮寄与非正常邮寄竟然没有察觉,察觉以后竟能容忍,不是很奇怪吗?就是从邮政部门的内部规定和邮政人员的职业道德来讲大概也是不能允许的吧!第三,据烟贩子李洪昌、张凤启、沈继旭等人交待,他们分别寄出的500条、700条香烟,都是通过自称是邮局的退休工人干的,调查中发现,有15名投递员、分检员曾为烟贩子提供方便。这就更加不能令人理解了,既然事情和自己的职工有关,事出之后,为什么不先清除自己队伍的污点,而要那么起劲地去和揭出自己队伍污点的部门进行斗争?第四,中央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这是当前工作重点,各部门都应以大局为重,如果不是这样,都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下面出了事,上面“护犊子”,势必给“治理”和“整顿”工作带来阻力。
沈阳此案已经结束,但留给人们的思考、留给人们的教训,却远远没有结束。(附图片)
图为装有香烟、淫秽录像带和其他违禁品的邮袋。     申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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