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一篇难产的新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29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优一学”检查团一行十三人,“检查”两天吃掉公款三千二百元。博尔塔拉报记者如实报道,却成了——
一篇难产的新闻
博尔塔拉报的来信人民日报社:
我报记者杨新才、贺志铎(均为共产党员)采写的关于自治区“三优一学”检查团在博乐大吃宴席影响极坏的报道,经反复核对,完全属实,但州党委不同意发。我们又请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他们答复,发不发由你们当地党委决定。所以未能见报,实属遗憾!
我们认为,目下吃喝风屡禁不绝,与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对党中央国务院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有极大关系。这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优一学”检查团检查开始前,已有国务院9月16日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禁止在检查期间大摆酒宴。然而据记者了解,检查团从乌鲁木齐开始一路照摆,无一人对此提出疑义。请看,党中央的规定、国务院的通知,对这些地方党政领导同志和检查团成员来说,岂不成了一张废纸?
我们出于忧党、忧国、忧民的初衷,派记者调查采访,但因“下级必须服从上级”未能如愿,所以只好将这篇未能发出的报道投递贵报,但愿贵报能伸张正义,抑制歪风。
新疆博尔塔拉报编辑部
附:没有发出的新闻
新疆博乐讯博尔塔拉报记者贺志铎、杨新才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优一学”检查团(北疆组)无视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在博乐市正式活动两天时间,就吃了4次宴,每宴都有白酒、香烟。群众气愤地说:“什么‘三优一学’团,是‘三吃一喝’团!”
自治区“三优一学”检查团是9月27日下午到达博乐的。他们一行13人,由自治区“五四三”办公室负责人段文仓带队。
27日晚,市里安排在艾比湖宾馆摆宴为检查团接风洗尘,共3桌,每桌标准200元,18道菜,另加白酒、啤酒、饮料、香烟,十几人陪吃。
28日晚和29日中午市里安排由州农行和州武警支队分别在艾比湖宾馆、红旗饭店设宴招待,两宴共5桌,每桌18道菜,另备烟、酒。花费800余元由两家分担。实属派吃。
29日晚,市里安排在艾比湖宾馆摆送行宴,共4桌,每桌标准200元,烟酒饮料另备,陪吃者达20余人。
以上几次宴席共花费2700多元,再加便餐费500多元,在两天多时间内光吃喝花掉公款3200多元。
检查精神文明建设的代表团这样搞,实在令人遗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