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阅读
  • 0回复

“禁而不止”有药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30
第1版(要闻)
专栏:

  “禁而不止”有药治
  本报评论员
华北制药厂一次厂庆活动挥霍公款36万多元!如果要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那么这家厂可以算作一例。他们本想借厂庆风光风光,却落了个并不光彩的结果。
凡是对中央的三令五申充耳不闻、我行我素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有个思想准备,那就是要充当反面教员,受到追究,也包括在报上出丑亮相。这样做,无非是严肃法令、政令,无非是用事实给那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不清醒的人上上课,让他们醒一醒,痛一痛,再也不敢视中央有关规定为儿戏,真正树立起个好规矩。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是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政治素质。假如华北制药厂的领导具备这种素质,就不至于一掷千金。真不知这家厂有多么厚实的家底,有多少个36万供他们浪费?即使资金雄厚,也无权挥霍公款,挥霍职工的血汗钱!
像华北制药厂这类大型企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干好事影响大,做错事影响也大。如果我国的成百上千个大型企业能作节俭、廉洁的表率,那么,就会带动全国几百万个企业做出好的样子,创出新的业绩。
在华北制药厂厂庆事件中,厂内外干部得到礼品,却无一拒收。不知这些干部在收礼之际可曾感到烫手?也不知这些干部看到今天这条消息作何感想?恐怕不至于一概都麻木得无所反应吧!
对这样的事,我们再也不能视而不见,处理起来草草了事了。我们一方面要健全各项法规,堵塞漏洞,同时执法要严,执纪要严。职位无论高低,单位不管大小,谁违了纪,犯了法,都应依照法律、党纪、政纪予以查处。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要发扬主动出击的精神,不要等到上面有了“批示”才去查办,因为人民早已赋予你们权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