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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会见参加国际研讨会外国客人时说 中国先改革机构后实行公务员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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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30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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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鹏会见参加国际研讨会外国客人时说
  中国先改革机构后实行公务员制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杨国钧)国务院总理李鹏今天在中南海会见了参加中国公务员制度暨人力资源开发国际研讨会的联合国和国际组织的官员以及十几个国家的专家、学者。
李鹏说,推行公务员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务员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从人事制度上服务和保证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
他说,推行公务员制的前提是对政府进行机构改革。中央一级的机构改革要在今年内完成。明年要开始进行地方的政府机构改革。
李鹏说,在机构改革基础上建立的公务员制度,将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可以使有业绩、能力的人员在参加各级政府工作中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从而有利于造就一大批有作为的国家公务员,同时也有助于克服、抵制目前仍然存在的某些腐败现象。
据了解,国家将用10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公务员制度。1992年以前,要首先在中央和省、自治区、市两级政府中建立这种制度。
目前,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约有420万,其中,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50万。
李鹏指出,实行公务员制度要先立法。可能的作法是,先制定有关公务员的暂行条例。在条件成熟时,再制定公务员法,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自1984年以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起草,修改了15稿。
这项包括16章、84条的暂行条例对国家公务员的范围、职位分类、考试录用、奖惩、职务的升降和任免、培训、回避以及工资福利等十几个方面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李鹏说,要建立具有吸引力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但这种制度要适合国情。要在公务员的报酬方面改变目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收入低于企业同类人员水平的状况,同时,还要提倡公务员的献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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