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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荒唐言 几多屈辱泪——一桩“私了”未了案的始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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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3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一纸荒唐言 几多屈辱泪
  ——一桩“私了”未了案的始末
今年4月,河南中牟县郑庵乡桃村李村发生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该村有4名未满6岁的幼女被同村一个54岁的男人多次奸淫、猥亵后,被害人的父母不仅没有到政法机关报案,反而同意与犯罪分子的亲属签订一份“私了”协议。
协议内容大致是:
“一、从今以后15年不能进桃村李村。以后如果见他,我们就打,主家不能有什么意见。我们就是不让他到我们这一片来,为了不生气。
二、3天以内主家把人找回家,我们不打他,不动他一下,你们随意教育他,我们都没啥意见,给我们拾脸面就是了。”
案情是这样的:今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中牟县郑庵乡桃村李村农民李二宝在其家牲口屋内奸淫本村的3名幼女两次,在村南沙土坑及一幼女家厨房内再次分别对3女实施奸淫,并对另一名幼女抠摸猥亵。4月10日,其中一女将此事告诉母亲。这位母亲立即找到李二宝质问,李当场承认确有此事,并供出还有其他几个女孩。4位幼女的父母心在颤栗,痛不欲生,万万没有想到女儿未满6岁竟遭如此不幸。于是,恨从一处来,将李二宝痛打一顿。李二宝害怕还要挨打,遂外逃。
李二宝自幼务农,50多岁了还没有结婚,在其哥房檐下度日。他哥叫李文灿,聪明能干,在本县教书。他看到弟弟惹下如此大祸,意识到案件的严重性。知道对方只要上告,弟弟就是不死,一辈子也别想出来。于是,这位“好心”的哥哥就挨家求情:“咱几家上几辈都不错,你们一告,二宝只有死路一条。还是把二宝找回来,只要不把他打残废,你们咋打都中。你们想想,这事一旦叫公安局知道,你们整天抱着女儿往县公安局跑。等到判刑时,布告贴到整个河南省,咱县的大街小巷都有,这不是告状丢人吗?这事如果‘私了’,你们提什么要求我都能答应,不行我先拿点钱。”李文灿滔滔不绝的“理喻”,使那些菩萨心肠的父母们开始犹豫起来。此时,李文灿的儿子李均山急忙拿出现金400元,交给村会计,以示诚意。几位可怜的父母觉得都是本乡本土的,如果一告,且不说如何处理李二宝,自家大人小孩都没脸见人。经过权衡,他们觉得“私了”也不是不可取的。李文灿一看有门,急忙说:“咱们立个字据吧,我家负责把二宝找回来,叫你们几家狠狠打一顿,再叫他5年以内不得进村。”“不行,5年时间太短,至少也得15年,否则谁见他还得打他一顿。”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对协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协商”。经过几番谈判,意向基本统一,村会计李斗屯急忙执笔行文,后由双方当事人过目无异,主家及被害人(家属)都在协议上签了各自的名字。村委会的公章一盖,协议即告“生效”。
纸包不住火。1988年4月20日,中牟县公安局一民警到郑庵乡办事,听到了桃村李村这个重大“新闻”,遂将情况报告领导。刑侦队经立案侦查,确认李二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依法处理。李文灿一看公安机关已开始调查,只好叫其子李均山将李二宝找回,送交公安机关。
李二宝目无国法,奸淫幼女多人多次,猥亵幼女一人,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情节特别严重,已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是无情的。然而那些
“好心”人和“热心”的村干部以及那些菩萨心肠的受害人父母,难道不应该从这份“私了”协议中有所醒悟和自责吗?
张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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