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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支持,还是干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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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2
第2版(经济)
专栏:短评

是支持,还是干扰?
长沙市纺织工业物资供销公司非法倒卖一案,本报一周前曾作报道,今天续报,进一步揭露此案久拖不决的主要原因在于长沙市政府和经委一些领导人对经济监督部门依法办案进行了错误的干预。
“官倒”难处理,主要是因为有“官护”。“官护”有不同的原因。有的是与违法者有某些瓜葛,生怕“拔起萝卜带起泥”。有的是从本部门或本地区的利益考虑,只要能为本部门、本地区赚钱,不管钱来得是否正道,是否违法,都当作“搞活经济”来加以提倡,或以“搞活”为借口,加以庇护。
“搞活”经济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要守一定规矩的,活而不乱,才是真正搞活。如果不守规矩地怎么赚钱怎么来,只能搞乱经济。而长沙市纺织工业物资供销公司超范围经营,抬价转手倒卖,非法牟取暴利,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扰乱了市场,破坏了流通秩序,所起的作用只能是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败坏社会风气。这根本不是搞活经济,而是搞乱了经济。
其实,究竟什么是正当经营,什么是非法经营,什么是合法盈利,什么是非法所得,作为地方一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本当是清清楚楚的,这是他们的执政“须知”。支持监督部门查处违法活动,理应是他们的职责。可是,在长沙市的一些领导人那里,却采取了相反的作法,竟然对执法者进行干扰、阻挠,真是怪事!这说明他们的法纪观念已经淡薄到了何种地步!
对于“官倒”,查处起来不能手软,对于“官护”,同样不可迁就。对其恶劣者,给予必要的处分是完全应该的。只有让他“护”不了“倒”,一定要护,就让他连自己的“官”也护不了,治理和整顿才可能奏效。这里还要多说一句,一些经济监督部门所以难以执法,还同他们存有这样的顾虑有关:他们是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工作的,如果得罪了领导,有朝一日给穿双“玻璃小鞋”可受不了。但愿这种现象不会在那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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