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阅读
  • 0回复

哈市石化供销公司侵吞违价款35万元 除限期退款外,竟然未受到其他处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2
第2版(经济)
专栏:

哈市石化供销公司侵吞违价款35万元
除限期退款外,竟然未受到其他处罚
新华社哈尔滨11月1日电 (通讯员高升宇、记者蒋耀波)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供销公司将查获“官倒”违价款35万元据为己用,最近被哈尔滨市审计局查处。
1987年,中国石油化学东北供销公司把200吨橡胶以平价转议价的办法,通过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供销公司卖给哈尔滨橡胶厂等6家企业,非法获利35.48万元。同年10月,中国石油化学东北供销公司被国家物价局查处,并把非法所得金额返给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供销公司。但这个公司并没有把这笔钱返给企业,而是非法全部截留扣用,其中,用27万多元建职工住宅,3万元买小轿车,5万元还建招待所的银行贷款。
记者在采访中还得知,该公司在前任经理任职期间,还曾截留企业销售差价款91万多元。
哈尔滨市审计局决定:限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供销公司在今年年末以前用自有资金返还截留6家企业的全部差价款;3年内把前任经理截留企业的差价款中的70余万元以税金上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