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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健在第二届全国科技立法工作会议上说 科技进步需要法律保护 少数利用技术交易名目进行的违法行为必须制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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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2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宋健在第二届全国科技立法工作会议上说
科技进步需要法律保护
少数利用技术交易名目进行的违法行为必须制裁
本报北京11月1日讯 记者陈祖甲报道:国务委员、国家科委主任宋健说,科技进步迫切需要法律保护。科技战线的治理环境,整顿秩序,要把健全竞争规则、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合法交易、制裁违法行为作为工作的重点。
宋健是今天在第二届全国科技立法工作会议上讲这番话的。
他说,良好的现代法律制度,能为科技进步创造更好的环境条件,从而促进科学繁荣和技术进步。在中国当前的历史时期中,科学技术进步迫切需要法律的保护。不仅是科技立法,包括经济立法、行政立法,都要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和趋势出发,尊重科技工作的客观规律,推动科技成果形成生产力,有效地发挥科技人员的才能和智慧。争取法律保护,就可以使科学技术的发展避免走曲折的道路。
宋健谈到,在强调法律应当保护科技进步的同时,还要求科技人员自觉地接受法律的约束。只有在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下,我们才能享受充分的自由,包括学术自由。我们应当坚持不懈地努力,提高科技界对法律的了解,熟悉法律的条款,自觉地遵纪守法。
今天是《技术合同法》施行一周年。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中心、四川、天津、辽宁等代表在会上介绍了近几年来技术市场、技术合同的发展情况。宋健指出,技术市场发展是健康的,势头是好的,但在少数地区和单位也出现了利用技术交易的名目,进行欺诈行骗、倒买倒卖、非法经商等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屡有发生。
宋健还说,在某种意义上讲,科学技术和法律是现代文明的双翼。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应该是科学和法律并茂的社会。实现这个目标,有待于科技战线和法律战线的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法律科学的发展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持,需要吸收先进的科学技术思想;科学技术的进步需要法律制度的保护,需要借助法制的强大武器进行调控。这是我们时代的特征。他尤其希望科技界有人转向搞法律,去考律师,介入法律界,为完善科技法制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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