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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复之在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上透露 检察机关8年查处贪污受贿案12万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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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刘复之在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上透露
检察机关8年查处贪污受贿案12万件
本报北京11月1日讯 记者张志业、毛磊报道: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在今天开幕的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上提出:从今冬到1989年,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实现中央确定的把贪污、受贿犯罪减少到最低限度这个战略要求上作出明显的成效。
刘复之在今天的会议上披露,贪污、受贿问题确实严重,仅从3个月来举报工作成果看,全国2156个举报中心,受理线索4.7万多件,其中贪污、受贿线索1.7万多件,已基本抓到证据、立案侦查的1600多件,已逮捕犯罪分子520多人。被检举的有贪污、受贿嫌疑的人中,国家工作人员1.3万多人,其中共产党员4700多人,处级以上干部900多人,这些人绝大多数是手里有实权的在各个单位里管人、财、物的干部。
据悉,从1982年以来,检察机关一共查处贪污、受贿案件12万件。今年1至8月,全国立案侦查的贪污案11026件,受贿案3062件,占这8个月中立案侦查的经济案件的66.32%。
刘复之要求扎扎实实地把反贪污、受贿斗争进行下去,掌握好重点,取得成效。其中包括,检察机关要积极参加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整顿公司。他说,在这场斗争中,大量的是触犯行政法律、法规与违反制度的问题,是罚款、没收、取缔、对负责人作行政处罚等等。检察机关在大力支持的同时,要积极受理移交过来的应依照刑法惩处的案件。
刘复之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他指出,这个方面不但决不能丝毫放松,而且在今后的一个很长时期内都要当作重点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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