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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廿余人 赃款数百万 深圳破获罕见受贿放私大案 违法港商及海关人员被依法逮捕 海关总署负责人欢迎各界人士监督海关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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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3
第1版(要闻)
专栏:

涉嫌廿余人 赃款数百万
深圳破获罕见受贿放私大案
违法港商及海关人员被依法逮捕
海关总署负责人欢迎各界人士监督海关工作
本报深圳11月1日电 记者王楚报道:一起涉嫌海关人员受贿金额达数百万港元、涉及放私货物数千万元人民币之巨的放私大案,今天在深圳、香港披露后,立即引起了反响。
这起被称之为“1·25”受贿放私大案,涉及我海关人员20余名,内有报关员、验单员,还有审单、秘书科等内勤人员。据查,仅原文锦渡海关秘书科工作人员胡少坤一人,因放私受贿人民币已高达45.7万元、港币57.9万元。据深圳市检察院负责人说,涉及该案的海关人员胡少坤、曾兆强以及港商吴清泉等已被依法逮捕。这起海关人员参与内外勾结、受贿放私的特大案件,人数之多,金额之巨,为建国以来罕见。
据了解,今年1月25日,九龙海关调查处会同深圳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跟踪三辆以“捐赠”名义进口尼龙布、运往广州倒卖的货车,在返回深圳的途中,截获港商吴清泉和海关关员曾兆强等。
深圳市公安局、九龙海关密切配合,接连捣毁分布在市内的5个走私据点。据查,1985年12月至今年1月间,吴清泉与在福建等地搞来料加工的不法港商勾结,以各种手法,利诱串通海关关员,采取伪造报关单、搞假核销或“多报少出”等手段,大量走私尼龙布、香烟、棉纱、棉布、生丝、兔毛等倒卖牟利。吴清泉从中获取暴利,胡少坤等人从中接受巨额贿赂。
现已缴获赃款100多万元,金首饰、彩电、摩托车等赃物一批,以及假报关单123份、假报关手册119本、私刻的海关核销印章20余枚。
“1·25”案查获后,九龙海关根据海关总署和深圳市的意见,在深入追查的同时充分运用这一反面典型,对海关全体人员进行廉洁守纪教育,并重点对文锦渡等海关的保税货物后续管理及核销制度进行全面整改。
本报北京11月2日讯 本报记者就“1·25”案的破获,电话采访了海关总署负责人。海关总署负责人说,此案是九龙海关在查缉走私案件过程中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破获的。《海关法》明确规定,海关人员弄权渎职、受贿放私的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海关总署将以此案为鉴,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同时诚恳欢迎各界人士,对海关工作加强监督,对海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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