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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日中合资合作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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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4
第2版(经济)
专栏:

推进日中合资合作事业
松下电器公司常任顾问、关西大学客座教授 原田明
促进投资与发展合资、合作事业的三项基本条件——基、竞、择的原则
围绕日本在中国投资的问题,现在有这样的疑问:
“为促进投资,中国已作了巨大的努力,但是日本的投资仍然没有如人所愿那样的增加,原因何在?”
汉城奥运会已结束了,日本运动员只拿了4块金牌。对此,日本国内现在出现了强烈的反省声。
体育与商业、经济不同,但有很多近似之处。
概括而言,为促进投资,发展合资、合作,秘诀就在于整治基础条件,贯彻竞争意识、优先选择和实行最重要的政策。
下面我想谈一谈基、竞、择三原则具体是怎样一种政策。
“基”的原则——整治基础设施、投资环境
如果借体育来比喻经济,那么,国家的整体经济状况应该是健全的。地区的基础设施应该是完备的,能源供给等不用令人担心。环境应该适于事业的兴办和成功。
(1)经济的健全性。
抑制通货膨胀,确保经济的健全性,是发展事业的前提条件,我衷心希望中国政府现在施行的各种政策能取得充分的成功。
(2)整治好基础设施。
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都是不大完备的。尤其像中国,国土辽阔,整治基础设施需要巨额资金与技术。
这个领域里的事业,主要是由政府公共机关部门担当的。现在不论哪个国家,其政府机关都为财政赤字所困扰。今后日本应该努力扩大对中国的援助。同时中国也需要为取得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的合作,而考虑制订国际性的政策。
(3)整治投资环境。
中国自1978年以来,推行开放政策,陆续设置了经济特区、经济开放区、三角洲经济开放区,整治了吸引外资的环境。特别是今年,签订了日中投资保护协定,这正是众所期望的好事。由于有了这些进步,今后会出现一个能使日本投资明显增加的环境。
但是虽然协定已经签订,其中写入了保护投资、给(外国投资者)以内国民待遇,但在实施中,还需积极努力,以打消投资者的种种顾虑。
“竞”的原则——鼓励竞争,以公平竞争取胜
在中国办工厂,引进设备技术,开工生产,在中国国内销售并不怎么困难。但要向世界市场出口,就要在品质性能、设计、成本、交货期及其它各个方面,跟其它国家公平竞争,以竞争取胜。
尽管中国的一般工资水平与其他新兴工业国和发展中国家相比,较低廉,成为竞争中一个最有力的因素。但是实际上,中国企业所负担的成本却比人家高出几成甚至几倍,再加上企业承受的各种福利负担,这就有丧失优势的危险。
“择”的原则——根据长期计划选择政策
中国因为是大国,自然变动的幅度大,发展和调整两者间比较长期地摇摆,也容易对外国的投资活动造成影响。
若要控制这一变动幅度,使稳定发展成为可能,必须重视情报的搜集和公开,重视统计的完善,确保政策的实施,做到中央和地方的健全配合和相互联系。
有一个原则是:把紧缺的东西用到重要的地方。日本在生产不足的时代,曾经实行过倾斜生产,在外汇不足的时代,也曾实行过外汇优先的政策。
在企业一级的政策选择上,也有一些问题。比如:
(1)与其由于不能熟练掌握最先进的高技术,或由于资金不足而导致生产中断,不如采用促进劳动雇用型的有效技术。
(2)避免自行其是地随意经营,那样会妨碍效率的提高。
(3)一方面应当重视从零部件到最终产品的一以贯之的生产,同时也要重视进行现实的、分阶段的生产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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