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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发报复杀害厂长被判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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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连续报道

张志发报复杀害厂长被判死刑
新华社武汉11月3日电 (记者唐卫彬)武汉市第四冷冻厂冷藏工张志发报复杀害厂长潘茂华,昨天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志发多次殴打厂里的干部、工人,长期旷工,工厂给予了他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张志发因此对厂长潘茂华怀恨。10月31日上午9时许,他窜进厂长办公室,用三角刮刀向潘茂华的背部、胸部猛刺4刀,致使潘茂华急性大失血而死亡。
今年48岁的潘茂华原是武汉市商业冷藏公司的机关干部,1987年主动申请调至武汉市第四冷冻厂挑起了厂长重担,仅一年时间就领导这个厂扭亏为盈。
在法庭上,被告张志发对所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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