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联大特别政委会通过决议 同意我加入维持和平行动特委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4
第5版(国际)
专栏:

联大特别政委会通过决议
同意我加入维持和平行动特委会
新华社联合国11月2日电 联大特别政治委员会今天一致通过一项决议,同意中国加入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特委会)。
特委会成立于1965年,共有33个成员国,通常被称为33国委员会。联大授权于该委员会审查与维持和平行动有关的所有问题。近年来,联合国在维持和平方面已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许多国家都呼吁加强特委会的作用。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鹿野大使于今年9月22日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正式提出中国加入特委会的申请。李鹿野在信中指出,维持和平行动已成为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地区冲突的缓和以及和平解决争端。他表示中国愿意与特委会成员国一道,对维护和平行动作出贡献。
同意中国加入特委会的决议草案是由阿根廷、加拿大、埃及、民主德国、日本和尼日利亚等6个特委会主席团成员国联合提出的。决议深信,中国的参加将有利于特委会的工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