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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假冒”的保护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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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5
第2版(经济)
专栏:治理环境 整顿秩序

打掉“假冒”的保护伞
钊拓
几年前,晋江假药案的揭露、处理,使人们很受了点震动。
人们满以为自此以后,假冒活动或可销声匿迹,至少会有所收敛。然而,令人困惑的是,这几年假冒之风愈演愈烈,名堂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恶劣。从假药、假酒、假烟,到伪劣食品、冒牌家用电器、假化肥、假农药、假良种,几乎是凡属紧俏的都有假冒的。有些严重损害人们的健康,有些致使数万亩庄稼绝收。
行骗术,搞假货,谋人钱财,名声一向是很臭的。为何中央三令五申严加禁止,却仍然压不下去这股邪风呢?主要原因是查处不严,打击不力。而这又与某些地方搞“地方保护主义”密不可分。
现在,有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人,往往狭隘地从地方利益考虑,只要能增加收入,能表现出自己的“政绩”,根本不管企业生产的东西是真是假,是优是劣。而是你赚钱,我收税。至于这钞票是怎么赚来的,是通过合法途径还是非法手段,就不问不闻了。一些不法之徒就钻这个空子,倒买倒卖,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秩序,浑水摸鱼。甚至有些地方冒出了专门造假冒货的“专业村”、“专业乡”。
在假冒问题上,“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主要有三。
一是在发展地方经济中,盲目扶持一些生产冒牌货的企业。这特别表现在一些高税率的产品如烟酒的生产中。陕西某县近年新上100多个小酒厂,其中竟有60%的厂家生产冒牌“西凤酒”,还被县里当作“搞活经济”的一条措施,加以肯定。湖北一些厂家生产冒牌“麻雀”、“船”牌商标床单出口,冲击了正宗名牌货,使生产名牌的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这些假冒行为,得到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默许、支持。
二是庇护假冒行为。假冒商品一旦被查获,往往有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说情、疏通,有的还非法干预经济监督部门执法行动。金坛假农药案一暴露,当地有些干部千方百计为之开脱、辩解。被称为“中国魔水”的“健力宝”被侵权,许多地方仿冒。广东健力宝集团公司向各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诉,竟未有一个侵权企业受到实质性处理。
三是搞“内外有别”。一些地方对外地的假冒商品查得严、罚得狠;对本地的假冒商品查得松、罚得轻。当地假冒口子不堵住,冒牌货便源源流往外地。
惩治假冒“公害”,实非小事一桩。不严厉执法,断难有显效。必须认真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清除假冒赖以生存的条件,断其根,绝其路。
对那些坚持要当假冒商品生产者“保护伞”的领导人,绝不能姑息,一定要依法追究他们的责任。既然他们对国家极端不负责任,那就剥夺他们“负责”的权力。各地压缩基建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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