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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当其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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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政法论坛

罚当其罪
晨舟
本专栏今天发表的这个案例,乍看起来,似乎是何某捡了一笔横财,但经过仔细剖析,就可以认定何某的行为确实构成了犯罪,理所当然要受到惩治。
作为搭乘便车的何某,发现车主人的万元债券滑落车内时,不但没有提醒车主人,反而乘机捡起藏匿起来;当主人问他时,又谎称没有见到。何某的行为不仅是道德低下,而且构成了非法窃人财物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利欲使何某忘记了道德、友情,也把法律抛在一边,侥幸地以为只要瞒过一时就可以“发财”了。结果,这笔不义之财没有使他发财,反而使他丧失了人格,背弃了朋友,也失去了自由。
应当提醒人们从这个案例引以为戒:利禄在你身边,法律也在你身边。不要因贪婪给自己酿苦酒,不要为了满足私欲而去损害他人利益。致富要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去获取,以非法手段窃取或占有钱财,是为法律所不容的。
另外,这个案例也提醒审判人员要严格区分案件的性质:“捡”人东西,不都是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有的也需要由刑事法律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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