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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存款明显超出合法收入 新疆一干部被判非法所得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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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巨额存款明显超出合法收入
新疆一干部被判非法所得罪
本报讯 9月16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所得罪判处自治区老干部局基建财务处副处长南剡锋有期徒刑2年。
1986年南剡锋因生活作风不检点,引起他人家庭不和,被揭发家有存款数万元,有受贿之嫌。该单位将其经济上有重大嫌疑的情况及时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举报。检察机关立案以后,组织干警进行广泛的内查外调,先后查证南剡锋存款3万余元,责令其说明巨额存款来源。南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便与河北老家的侄子南占国通过书信电报等方式,订立攻守同盟,让其侄为他做伪证,以图逃避法律责任。检察机关经过全面调查了解,证实南剡锋确无其它合法的经济来源。其在银行的3万余元巨额存款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大量证据证实3万元中的26000元为非法所得。
今年4月21日,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所得罪将南剡锋依法起诉,法院根据有关法规,以非法所得罪判处南有期徒刑1年。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因一审法院判刑畸轻,于今年7月1日向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莫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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