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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唤回四方游子 郸城县二百余名“小艺人”重返学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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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8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义务教育唤回四方游子
郸城县二百余名“小艺人”重返学堂
本报讯 曾经以卖艺行乞云游四方闻名全国的河南省郸城县的200多名“小艺人”,近两年来先后返回故里,走进书声琅琅的学堂。
郸城县是杂技之乡,当地群众有“闲出卖艺忙时归”的传统。近年来这里的群众文化生活空前活跃,外出卖艺的人数骤然增多。但是,由于对外出卖艺人员管理不够,一些学龄儿童也随团(班)外出,浪迹江湖。据该县有关部门1987年5月调查统计,全县随领班外出卖艺行乞的“小艺人”多达214人。他们全是6至14岁的学龄儿童。这些少儿,大多衣衫褴褛,浑身污垢,赤身露体,流浪在全国大中城市或港口码头,白天卖艺行乞,夜晚露宿街头。其卖艺行乞所得又多数进了领班人的腰包。外出卖艺儿童被拐卖、丢失、致伤、致残甚至致死的事时有发生。如该县石槽乡一姓谢的领班带4个小孩外出卖艺,途中将小孩全部丢失,后来找了几个月,花了几千元,才将孩子找到。一姓丁的卖艺小孩因为夜宿街头烧饼炉边取暖,被炉火烧伤,未得到及时治疗伤口感染而死亡。
这种情况引起了郸城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去年5月以来,该县结合贯彻《义务教育法》,宣布了制止本县少儿外出卖艺的几条措施。接着,在县里统一安排下,有关部门抽出干部,组成工作组,协助乡、村干部查清外出卖艺少儿的人数,一一登记造册,通过召开广播会、群众会、家长会和办领班人员会,上门做工作。在此基础上,乡教育、文化部门与卖艺领班人和家长签订合同,规定凡大人出外卖艺,不准带学龄儿童,否则按义务教育法规定征收100至300元的教育费。对外出归来的学龄儿童,干部登门劝学,学校免收杂费,并指定教师补课。对个别确实困难的“小艺人”家庭,政府还给予了救济。
截至目前,全县除个别暂时找不到地址的外出卖艺儿童外,其余200多名“小艺人”已陆续返乡,背上书包,坐在了窗明几净的课堂里。
(董丞明 范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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