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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滥占良田屡见不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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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比比者

邵阳县滥占良田屡见不鲜
最近,我们调查了我县10个乡镇非农业建设用地情况,发现乡镇领导人随意批准占用耕地的现象十分严重。
一些乡镇领导人为完成财政包干任务,趁农民建房要地之机,以罚款手段代替了用地需审批的法律程序。郦家坪乡政府批准32户建房,占用耕地4260平方米和非耕地1110平方米,收罚款2417元。不少乡镇还弄虚作假,把批准用地的时间提前,按实用面积收罚款后,发建房证时少填占地面积。今年5月,水田乡批准5户村民建房,占用耕地343平方米,非耕地409平方米,乡政府把批准时间写为1983年和1986年。今年1月,水田乡批准6户村李家民占用良田130平方米建房,乡政府把占地面积写成80平方米,批准时间写为1986年10月。去年8月,黄塘乡批准松合村唐明阳占用水田199平方米建房,却把占地面积写为99平方米。
一些乡镇干部滥用职权。他们明知不对,仍批准占用耕地。今年4月,蔡桥乡政府无视乡国土员的再三劝阻,批准右家龙煤矿占用良田600平方米建房;批准乡基建队长期占用良田700平方米搭工棚;批准乡煤矿修公路占用耕地1398平方米、非耕地1704平方米。这个乡一位领导人还批准5个乡办企业和4个商店占耕地6728平方米,非耕地1268平方米建房。去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具有3个乡的领导人越权批准有关人员占用耕地16594平方米,非耕地11346平方米。黄塘乡领导人越权批准54户建房,占用耕地7193平方米,非耕地6087平方米。塘渡口乡负责人越权批准39户建房,占用耕地1706平方米,非耕地4520平方米。
湖南邵阳县 黄文高 易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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