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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10
第8版(副刊)
专栏:

评选说明
1、读者必须使用报纸所登选票。涂改、自制、复印及用铅笔填写均无效。
2、选票沿线剪下,装入信封,并贴足邮票,在信封背面贴上评选标志,于12月10日前寄到:北京市安外北苑51125部队。请注明邮政编码100012。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无效。
3、读者在200首候选歌曲中只能选出大陆作品24首,港台、外国作品各12首,在候选歌手中选出10名。请将所选中的歌曲、歌手的阿拉伯数字序号依次填写在选票的格内。超出规定数目的选票无效。
4、本次活动特设金票奖,专门颁给投票者。每张选票均将编号,俟全部选票统计完成后,由临时指定的读者在公证机关公证下,以抽奖的方法决定金票奖的获得者。
5、所有候选歌曲和歌手名单仅作参考,如读者另有中意者,可在规定数目内另纸写出,但需写明名称。
6、本次活动奖品均由美国狮龙音响香港域雄有限公司提供,有:音响、微波炉、电饭煲、唱片等。
(附图片)评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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