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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些文物考古工作者提出 考古“禁地”亦可对外开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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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12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我国一些文物考古工作者提出
考古“禁地”亦可对外开放
本报西安电 本报记者孟西安、新华社记者王兆麟报道:前不久,在西安举行的一次国际性学术讨论会上,我国一些文物考古工作者提出:我国长期封闭的文物考古领域应当敞开大门,向世界开放,加强与国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这次为期五天的国际性学术讨论会,是为纪念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和半坡博物馆成立30周年而举办的。
来自美、日和香港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位专家、学者,与我国90多位同行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
会上,一些文物工作者与记者交谈,提出了以下几点看法:
——破除“关门搞考古”的封闭观念,树立文化遗产是全人类共同财富的新观念,敞开对外开放的大门。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文物考古界也不能例外。我国的长城、故宫、敦煌石窟、秦始皇陵、北京猿人遗址等文物古迹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世界遗产目录》。中国文物考古界应以积极的姿态加入国际合作与交流。
——克服“国宝必须国人研究”的狭隘观念,打破垄断封闭式的研究旧习。一些地方把资料据为部门和个人所有,对国外封锁,对国内保密,弄得目光短浅,思路闭塞,造成安于现状、缺乏竞争的局面。必须通过世界范围的合作交流,引入竞争机制,以集思广益,取长补短。
——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禁区”,积极而稳妥地进行文物考古勘察、发掘的国际合作。西安周围拥有70多座帝王陵墓,但迄今一座也没有发掘利用。究其原因,我们有些同志总是认为发掘、保护的技术没有过关,发掘后研究工作跟不上;发掘、保护耗资巨大,我们的财力不足,从而形成长期无能为力的状态。为此,我们应大胆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只要不丧失主权,一般不转让文物,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把关审批,可在国家政策法令的范围内逐步开展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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