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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1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转出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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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新密矿务局在我县境内的米村、裴沟、王庄、卢沟、王沟、天仙庙等几个矿区市场上,经常出现矿工食堂的菜票在市场流通的现象。有些菜票已流通到附近农村。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有的煤矿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发工资时过多的搭配菜票,职工用不完,矿方又不兑换现金,只好把菜票拿到市场上去买东西。市场上的一些个体户和经商单位为了单纯追求利润,把矿工食堂的菜票充当现金。
鉴于上述情况,新密矿务局米村煤矿和我县米村乡人民政府已于1988年1月31日下发了关于严禁在市场上流通菜票饭票的联合通告。人民银行密县支行和密县工商管理局于1988年2月1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变相货币发行和流通的通告。新密矿务局于1988年3月10日又下发了关于禁止在市场流通使用饭票的通知。到今年6月初,我县境内已基本上杜绝了煤矿菜票在市场充当货币流通的现象。
中共密县县委信访办公室 密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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