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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改革带来历史性变化 我国农村转上商品经济轨道 农副产品商品率提高 非农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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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13
第1版(要闻)
专栏:

十年改革带来历史性变化
我国农村转上商品经济轨道
农副产品商品率提高 非农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 (记者赵华青、焦然)10年改革给我国农村带来一个历史性变化,就是千百年来以自给为特征的农村经济正逐步转上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轨道,市场信号决定性地影响着亿万农民的经济活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农村改革,包括第一步和第二步,在一定意义上说,都是为发展商品经济开辟道路。包产到户,建立了农户占有生产资料为主要内容的新的财产关系,为商品经济在农村的发展创造了重要前提。1985年实行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改革,市场调节范围大大扩大,又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什么说我国农村经济已经开始进入商品经济轨道?专家们谈了以下几个方面:
农产品市场扩大,农副产品商品率大幅度提高。国家统计资料表明,1987年农村工农业产品商品率已由1978年的53.7%增加到69%,其中农副产品商品率由45.2%增长为58.2%。现在,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平均向社会提供粮食达416.4公斤,棉花13.2公斤,水产品21.6公斤。与商品率提高相适应,以农民为主体的城乡贸易市场增加近一倍,总数达7万多个,成交总额1157.89亿元,比改革前增加8倍多;一千多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1150多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运而生。
构成统一市场体系,长期被视为禁区的生产要素市场也有了较大突破。近几年,城市和乡村、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以及一、二、三产业之间,农村劳动力和技术以空前规模和多样形式流动。据估计,目前仅在城市做工的农民就有1500多万。与此同时,数以万计的城市科技人员下乡传授技术。今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修改宪法,允许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土地也开始合法地进入要素市场。
农民从事商品生产活动的空间扩大,产业结构由单一农业向农工商运建综合经营方向发展。去年,以商品生产为主的非农产业产值达4756亿元,比1978年增长6.4倍,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发生了非农产业超过农业产值的历史性转变。被誉为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尤其令人注目。10年来,乡镇企业不仅平均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吸收了近9000万劳动力就业,而且突破了“三就地”原则,突破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原则,并从国内市场进入国际市场。去年全国出口产品收购总值的14.3%是乡镇企业创造的,创汇达50亿美元。
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要素货币,在农民的收入和支出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目前,全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已占总收入的83%以上,而10年前还不到30%。在农民的消费中,商品性消费已成为主体。去年农民生活消费中商品性支出已由10年前的39%提高到64%。
市场机制对农业生产的调节作用增强,每一种农产品比较利益发生稍大的变动,都会灵敏地引起产量的波动。1986年饲养生猪的成本收益率为10%至20%左右,农民大量宰杀母猪,养猪出现波动。1985年棉花和甜菜每亩成本收益率分别从1984年的93%和190%下降到66.9%和71.1%,第二年棉花、甜菜生产都大幅度下降。安徽省农民反映现在有“三种三不种”:市场畅销的愿意种,市场滞销的不愿种;价格高的愿意种,价格低的不愿种;获益快的抢着种,效益慢的不愿种。这表明农民市场意识、商品意识、价值观念增强了。
许多经济专家认为,农村经济虽然转上商品经济轨道,但仅仅是开始,真正完成从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还要经历很长时间。这一方面是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大约还有几千万人口的贫困地区自给半自给生产经济格局基本上没有改变;另一方面由于价格不合理,市场机制不完善,不同程度地存在抬价抢购、地区封锁、中间流失等无序状态。这些应当作为今后农村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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