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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防汛物资建私房”报道反响强烈 汉寿干部群众大胆揭露新问题 湖南省纪委常德市纪委派调查组前往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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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13
第1版(要闻)
专栏:连续报道

“挪用防汛物资建私房”报道反响强烈
汉寿干部群众大胆揭露新问题
湖南省纪委常德市纪委派调查组前往查处
本报长沙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本报10月29日发表的《汉寿一些县局级干部胆大妄为挪用防汛物资建私房法纪难容》的报道,以及配发的评论《处理,决不能轻描淡写》后,在汉寿县及湖南省引起很大反响。广大党员和群众痛斥汉寿县这些负责干部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行为,湖南省纪委和常德市纪委已派出联合调查组到汉寿县,查处这些县局级干部挪用防汛物资,营建私房的问题。
汉寿县问题的公开揭露,增强了全县广大党员和群众对当前正在开展的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前些时候,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和群众看到一些党员负责干部以权谋私,胡作非为但无人查处,对反腐败已心灰意冷。现在,他们看到党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
一些挪用防汛物资的负责干部,特别是被报纸点名批评了的负责干部,纷纷归退物资。县政协副主席黄再生10月29日就将购买的5立方米防汛木材退还到西湖水利会。县人大主任肖晋购买的5立方米防汛木材,未用掉的两立方米退还给了西湖水利会,已用掉的木材,他提出按议价补偿或购木材退还,正在等候处置办法。
汉寿县不少干部凭借手中权力,从县农机、石油等部门搞到平价的农用、抗旱柴油指标,然后用这些柴油指标换取低价的建筑材料,今年县直部、委、办、科局和乡镇负责人已从县农机管理站搞走的农用、抗旱柴油指标就达25.4吨。
一些前段有严重以权谋私问题的负责干部坐立不安,生怕自己的问题败露,纷纷到揩过油水,占过便宜的单位去堵漏补洞,从10月31日到11月3日,10多个县局级干部到县土产日杂公司补交了24473元欠款。
不少干部和群众受到鼓舞又揭露出了一些负责干部挪用防汛物资的新问题:1986年以来,沅南水利会的80.87立方米防汛木材和1987年、1988年用来修建安置疏散受灾群众的安全楼的防汛钢材21.92吨,被一部分负责干部和其他人挪用营建私房。近3年来,这个县有12名县级干部和114名科局级干部营建了私房,其中大部分都是较高标准的住宅。
汉寿县委、县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看到报纸的批评后,召开会议作了自我批评。县委书记左连生、县长肖有志表示诚恳接受报纸的批评,认真总结教训,改正错误,同时做好查处工作。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了县直机关、乡镇和县直厂矿负责人会议,公开检讨了县委县政府纵容支持一些干部挪用防汛物资的错误。
联合调查组的查处工作还面临着重重阻力。据一些干部和群众反映,联合调查组发现,有些以权谋私严重的负责干部或是销毁单据,搞攻守同盟,或是通风报信,企图隐瞒或掩盖自己的问题,逃避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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