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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口”上的“安全岛”——记齐齐哈尔铁路材料总厂四十年安全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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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14
第2版(经济)
专栏:

“火山口”上的“安全岛”
——记齐齐哈尔铁路材料总厂四十年安全生产
武培真 李青 潘广韬
坐落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南角的十余家工厂,几年间,有六家起火,人称“火山口”。然而,这个“火山口”的“火山口”——年吞吐量达30万吨,易燃易爆品占1/3的铁路材料总厂,40年来却未发生过一起火灾事故。
依“法”治火
1982年清明节15时30分,警报拉响不过一分钟,327人的义务消防队便全部披挂奔赴50里外的冯屯油库火灾现场,半小时后将油库附近荒火扑灭。
自齐齐哈尔解放那天起,该厂第一位厂长便提出:“饭可一日不吃,火不可一刻不防。”40年来,他们始终把安全防火放在首位,相继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安全防火逐级检查制”等一百多条安全防火细则。并且,春季,清明节期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到郊外油库巡视放哨,防止人们在油库附近坟地烧纸引起火灾;夏季,出动消防水车为露天储油罐降温;秋季,组织机关科室干部到油库、加油站锄草、打防火道;冬季,新年、春季期间出动宣传车、宣传队,向居民进行防火教育,禁止人们在油库、加油站附近燃放鞭炮。1981年末,工厂把这些安全防火制度进一步条理化、系统化、规范化,交全厂职代会讨论通过,正式立为全厂“安全防火法规”。走上依“法”治火的轨道。
厂规面前无私情
早晨,厂区大门站着3名青年,向上班职工检讨自己在仓库吸烟的错误,告诫同志们以此为镜,认真遵守“法规”。有人看不下,偷偷为其求情:“他们每人已罚款50元,又检讨了,别再在大门口说了。”安全值日“官”说:有些火灾不就是因吸烟不慎引起的吗?不教育本人和全厂职工认真执行“防火法规”,安全怎能保证?
厂职代会选举52名执法代表,建立了职工代表监督岗,每天派一名代表轮流脱产负责监督、检查全厂厂规执行情况,对违犯厂规的干部、工人,代表有权按厂规处理。一次,有位副厂长发现来厂办事的一位外单位领导在厂区吸烟,将其制止,但没好意思罚款,自己掏5元钱交公代罚,职工代表发现后,决定对这位干部罚款30元,并在全厂广播、板报点名批评。
有罚又有奖。一次,夜间厂区门卫发现杂品仓库上面的高压电线短路打火,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修复,受奖120元。该厂每年都要拿出3000元钱表彰奖励安全防火突出的职工。
冲向险情的第一人
1980年盛夏的一天,市郊冯屯油库专用线停放的9辆装满柴油的油槽车在烈日的灼烤下,温度急剧上升。到了中午,缕缕蓝烟不时从油槽盖口的缝隙中钻出,一场令人担心的油槽车爆炸事故即将发生,附近的村舍、学校、厂房,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厂长苏宏图第一个冲开人群,冒着生命危险,登上油槽车。车内柴油咕咕作响,像开锅一样沸腾翻滚,怎么办?用机车将这9辆油槽车牵出,疏散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已来不及。油槽车此时已经不住机车连挂的撞动!老厂长于是果断命令把消防水带接在机车水箱上,用冷水降温。如此,为下一步救险赢得了时间,避免酿成大祸。
1986年9月30日中午,与该厂毗邻的纺织厂突然失火,几万担棉花顷刻间变成一片火海,5级大风不时将大团大团燃烧的棉絮刮进厂区,落在汽车库、电石库、劳动保护用品仓库前。正在家午餐的几位厂长放下饭碗,火速赶来。他们组织全厂职工、家属结成了四道堵塞火种蔓延的人墙,挡在迎风口上的第一道人墙是那些带“长”的干部们,大火过后,他们每人衣服都留下了烧焦的大小窟窿,脸上、手上被火星烫起了水泡。正是这批对安全工作认真负责、见险情就上的领导者,使这家工厂成为全国铁路的安全“金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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