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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繁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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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15
第8版(副刊)
专栏:

文章的繁简
朱正
一般说来,文章写得简洁比写得烦冗要好。这大约是人们都能接受的一个标准。
太史公总是古往今来有数的文章大家了,你看他,一部《史记》,不过那样的篇幅,把自远古以至当时的史事写得那么清清楚楚,栩栩如生。可是刘知几还要挑剔他,说他有些地方还嫌烦冗了。例如《扁鹊仓公列传》,前面说淳于意(仓公)“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治”,后来写他在回答诏问的时候,上面这几句话又出现在他的答语中。刘知几在《史通》里批评说:“夫上既有其事,下又载其言,言事虽殊,委曲何别?”
欧阳修修《新唐书》,他很自负的一点是“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他用比《旧唐书》要少的字数写了更多的史事。大约可以用这样一个算式来表达:传递的信息量除以传递手段(字数),商数越大越好。
古人如此,今人也是这样看的。一九四二年延安整风,毛泽东也说:“我们应该研究一下文章怎样写得短些,写得精粹些。”
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是这样看的。那年爱伦堡来访,同中国记者座谈,他提出写稿要同打电报一样,想到多写一个字就要多出一个字的钱,就短了。为了说明长并不比短好,他举了一个给人深刻印象的例子:任何一位姑娘都能分辨出“我爱你”和“我很爱你”这两者分量上的差异。
避免烦冗,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是有益的;可这又不能绝对化。例如,“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如果哪一位笔削家把它改为“在我的后园,墙外有两株枣树”,那就不但作者不会答应,我辈读者也不会答应的。这不是一份(比方说)拆迁户的财产清单,据以确定补偿金额的;这是一篇散文诗,它渲染出了一个中年人在秋夜里落寞苍凉的情怀。如果把希望读者感受到的情绪也算作一种信息,这两者所传递的信息量其实是很不一样的。这两株枣树分在两句说要比合在一句说好些。
戏改成都武侯祠半副楹联作结:
不求是则繁简皆误,后来命笔要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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