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阅读
  • 0回复

监察部查处一起高价倒卖铝锭案 抚顺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经理马进福被撤职 没收380万元非法所得并处以经济罚款19万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16
第1版(要闻)
专栏:

监察部查处一起高价倒卖铝锭案
抚顺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经理马进福被撤职
没收380万元非法所得并处以经济罚款19万元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 记者舒瑜报道:国家监察部会同辽宁省监察厅、抚顺市人民政府,近日严肃查处了抚顺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非法经营、高价倒卖1300吨铝锭的案件。抚顺市人民政府已撤销该公司经理马进福的职务。抚顺市工商局将该公司非法所得380万元全部没收,并处以经济罚款19万元。
抚顺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前身是市住宅办公室,1987年改为公司,其经营范围是从事土地开发、商品房和统建房建设。
去年9月8日,抚顺铝厂为支援抚顺市改造住宅建设,串换建筑材料,同意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支援抚顺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铝锭1300吨。今年2月至10月间,抚顺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经理马进福明知本公司无权经营铝锭,竟将每吨5000元购进的1300吨铝锭,以每吨6900元至1.5万元的价格,转手加价卖给浙江省华越国际贸易公司、北京通县东方汽车改装厂、广东省海外贸易公司江门分公司等8家单位,非法获利共达380万元。
国家监察部负责人披露,铝锭是国家重要有色金属产品。对计划外铝锭的销售,国家规定了最高限价。抚顺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置国家政策法令于不顾,非法经营铝锭并加价倒卖,人为增加铝锭供需矛盾,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为此,国家监察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辽宁省监察厅于今年10月组成调查组,对此案进行了及时调查。查处工作得到了抚顺市工商局和抚顺市监察局的有力配合。
此案涉及的其他负责者,有关部门正在查处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