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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自我否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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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17
第2版(经济)
专栏:治理环境 整顿秩序

勇于“自我否定”
鲁牧
最近,在清理在建项目中,有些当初审批项目的主管部门领导人,学习了三中全会精神,自己主动停建缓建了一批项目。这可以说是一种“自我否定”。
此种“自我否定”好不好?答案当是肯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是经济过热的集中表现,毫不手软地真砍、真压一批在建项目,无疑需要这种顾大局、识大体的态度。
应该说,一些项目过去审批立项是有其根据的。但现在把它们拿到经济大环境中来衡量,却显得不那么十分急需,而把它们坚决停缓下来对改善全局环境又非常必要。因此,无论建设单位还是项目审批部门,都不应凭借过去立项根据,而不敢向“自我否定”迈出一步。
还有一些项目,其立项不能说与不正之风无关。有些建设单位派人找上门来,先是联络感情,后则请客送礼,结果审批部门“盛情难却”批准立了项。而今,自己也明白这是缺乏原则性的表现,这就更应该有勇气“自我否定”。
还有一些项目本属“条子工程”、“首长项目”,原不该审批立项的。当时出于搞好上下级关系、“尊重领导”等原因,立了项。现在理应主动来个“自我否定”,该停则停,该缓则缓。中央不止一次讲过,在这方面要从领导人做起,个人不再批条子上项目。
当然,这里说的勇于“自我否定”,并无提倡“全盘否定”的意思。只是指对那些目前不急需的、建设条件不具备的、与调整投资结构要求相悖的项目,过去审批立了项,现在需要有点“自我否定”的精神,坚决停下来,再不要翘首观望,甚至一味强调“当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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