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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发布蓄滞洪区建设纲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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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20
第2版(经济)
专栏:

水利部发布蓄滞洪区建设纲要
本报讯 最近,国务院批准水利部《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水利部就此发出通知。
蓄滞洪区主要指河堤外洪水临时贮存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其中大多数历史上就是江河洪水调蓄的场所,在历次防洪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国蓄滞洪区面积约有1万多平方公里,人口1000多万。
为了合理和有效地运用蓄滞洪区,水利部在全面总结历次抗洪斗争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这个《纲要》,对蓄滞洪区的安全与建设作了原则规定,内容包括:基础工作,通讯与预报、警报手段,人口控制,土地利用和产业活动的限制,就地避洪和安全撤离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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