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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社会主义体制的多样性——《实践的光辉》序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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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21
第5版(理论)
专栏:

要重视社会主义体制的多样性
——《实践的光辉》序言
于光远
幅员如此广阔、地形如此多样、人口如此众多、历史如此复杂的中国,从来就是一个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这种不平衡不仅表现在经济文化发达程度、宗教信仰、居民心理特征等上面,而且也表现在社会制度的差异上面。这种表现在社会制度上的不平衡,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到建国前夕的情况是:带有半殖民地性质的半封建社会(中国的绝大部分地区)、更古老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少少数民族地区)和新型的社会形态(革命根据地)的并存。此外还有一些地区早已变成了殖民地性质的资本主义社会(香港与澳门)。这种不平衡是社会制度的不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中国大陆上多种社会基本制度并存的局面,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中国历史上的巨大进步。但是在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起始阶段的二十年中,出现了一种各地区社会主义具体制度——即社会主义体制整齐划一的状况。这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第一阶段,指导思想“左”倾,思想僵化,经济社会发展停滞不前的特点是相联系的。这种状况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十年当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地区间一种新的不平衡出现了,这就是社会主义体制上的地区差异。尽管国家对改革开放有统一的指导思想、统一的规范,约束了各地区社会主义体制的差异,但是在改革开放的程度和做法上的不同还是相当明显的。不但我国学术界和广大干部看到了这一点,就是外国学者对此也有所觉察。建国以来,在地区之间社会制度上中国各地区的不平衡,经过了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先是社会基本制度上的不平衡,在这一不平衡被否定,在中国大陆上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后,这个否定的肯定又被否定,达到社会主义体制上的不平衡。当然,如果我们的考察超出了大陆的范围,当前的现实和中国共产党“一国两制”的重大决策,又表明在中国大陆与台湾、香港、澳门之间社会基本制度上的差异将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存在。
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二阶段——改革阶段中,地区间在社会主义体制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是合理的,改革的进展各地区必然有先后,丝毫也不是什么坏事,而是有利于改革顺利发展、加速发展的一种好现象。改革走在前面的地区,是全国的榜样,也是全国研究分析的对象。差异就是矛盾。矛盾是发展的动力。在改革阶段,企图阻止地区间社会主义具体制度的差异是不切实际的有害空想。
出于这样的基本认识,我欢呼珠江三角洲改革开放十年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珠江三角洲是改革开放走在全国前面的一个地区。当然,我这么说丝毫不意味着看不到其他许多地区在十年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丰富的、宝贵的经验。我认为要十分重视社会主义体制中多样性对于改革得以顺利和加速发展的必要性。但是珠江三角洲毕竟是最令人瞩目的一个地区。
珠江三角洲最突出的特点和优点是什么?许多人回答说是商品经济意识强,而且这一点不仅对从事经济经营的人是如此,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地区和部门管理机关的负责人员也是如此,因而这个地区的商品经济得以少受干扰而发展得比较快。结果这个地区经济增长,尤其是对外贸易、引进外资的数额比其他许多地区要大得多。商品经济意识越强,商品经济发展得越快,反过来商品经济越发展,人们的商品经济意识也就越强。珠江三角洲商品经济意识强,带来开放意识强,而且在那里的人们也更容易接受“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衡量改革开放成败得失的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原理。正是珠江三角洲有这样突出的特点和优点,它才能获得人们在今天心目中的地位。1987年广东省被中央定为综合改革试验区,全国许许多多人到珠江三角洲来参观学习,这不会是偶然的。珠江三角洲在改革开放中都有哪些具体的作法,都存在哪些经验,都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大家来作调查研究。这种调查研究做得越细致越深刻,无论对珠江三角洲本身或者对其他地区研究和学习珠江三角洲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这次广东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广州日报社联合主办“珠江三角洲改革开放十年征文活动”,从收到的文章中选定四十九篇,出这样一本书,我想是很有用的。
(本书由广东高教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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