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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宁说:公开是开放社会的政治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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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21
第5版(理论)
专栏:

刘军宁说:
公开是开放社会的政治原则
刘军宁在《光明日报》撰文说,公开是实现民主政治的重要条件和手段,唯有公开,公民的民主政治权利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人民既然是国家的主人,他们就应享有了解权和知情权,有权知道国家中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领域所发生的一切。公开是开放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原则。公开的原则要求国家政权机关和政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接受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一切重大事件的真相都让公民知道,让一切滥用权力等腐朽现象在众目之下曝光。公开的原则还要求所有企业对经济利益、所有的政治候选人对权力进行公开平等的竞争。唯有透明的竞争才有可能使竞争受到社会的监督,使非法的行为和肮脏的交易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开原则还意味着公民有权利对他们的所知所晓作出反应,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开放的社会中,政府不仅有义务保护公民的了解权和知情权,而且有义务为公民切实履行这两项权利提供有效的制度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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