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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一项规定草案 禁止国内公务活动中赠送接受礼品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将受惩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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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23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一项规定草案
禁止国内公务活动中赠送接受礼品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将受惩处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国务院代总理姚依林今天上午主持召开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禁止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草案)》。这一规定是为了严肃政纪,保持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而制订的。
《规定(草案)》指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借鉴定会、评比会、业务会、订货会、展销会、招待会、茶话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赠送和接受礼品,也不许以祝贺节日以及试用、借用、品尝、鉴定等名义赠送和接受礼品。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除令其退赔外,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
这个规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出席会议的有国务院常务会议成员9人,因事请假的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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