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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出通知 加强民兵预备役人员国防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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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2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宣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出通知
加强民兵预备役人员国防教育
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中共中央宣传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最近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民兵、预备役人员中进行国防教育,以推动和促进全民国防教育的深入开展。
通知指出,加强国防教育,提高人民的国防观念,是党的十三大提出的要求。实现这一要求,对于加强国防建设,促进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肩负着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双重责任。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民兵、预备役人员中深入进行国防教育,其目的在于提高他们的爱国主义觉悟,增强国防观念,自觉履行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崇高义务,积极支持国防建设,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作贡献。
通知强调指出,在和平时期,人们的麻痹思想容易滋长,国防观念容易淡化。因此,有组织、有领导地通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促进全民国防教育的开展,使全体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增强国防观念,振奋民族精神,关心和支持国防事业,提高适龄青年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是和平时期加强我国国防,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战略措施。它对于提高我国国民素质,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推动改革开放,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指出,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包括国防一般理论知识和国防后备力量知识两部分。主要有:国家与国防;我国国防的历史与现状,国防的性质与职能,国防领土,国防武装力量和领导机构,积极防御的战略,国防建设的基本法规,国防经济;我国国防的后备力量及领导体制,我国民兵的伟大历史作用,现代国防的全民防御,国防动员,现代国防精神的培养等。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可使用总政群工部委托国防大学新编印的《国防知识》教材。
通知规定了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的时间和要求,指出教育的重点是基干民兵、一类预备役人员和民兵、预备役干部。教育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实施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教育,加以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各地驻军要发扬我军做民兵工作的光荣传统,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武部门搞好驻地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各级领导机关要加强指导,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总结经验,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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