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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纠正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 利用摊派收费中饱私囊者要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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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26
第1版(要闻)
专栏:

南京纠正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
利用摊派收费中饱私囊者要严处
新华社南京11月24日电(记者殷学成)南京市已下决心认真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的问题。
南京市委、市政府最近决定,今后涉及全市范围的赞助性筹资,一律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各种行政事业收费标准一律纳入市、区、县物价管理范围;凡经批准收费的,由物价部门发给收费许可证,使用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除法定的收费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准用行政手段和各种借口向企业摊派和变相摊派。要切实纠正越权制订收费标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名目随意收费的现象。对利用摊派、收费中饱私囊的要严肃处理。
近两年,南京市名目繁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引起人们普遍不满。据调查,仅卫生系统24个单位就有1212项收费,其中有629项是自行新增加的。公安、教育、城建等部门也都有相当一批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例如“私房出租管理费”、“户口冻结费”、“借读费”、“转学费”、“留级费”等。有的街道收取的卫生费,一个单位竟多达上百元。
目前,全市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115个部门已有110个进行了自查。部分单位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已开始自觉纠正乱收费问题。下关区政府已下文取消了21项不合法的收费。市卫生局也停止了前一段试行的一些收费项目。现在,这项工作正在由自查阶段转入互审、会审阶段。最后确定需要收费的,将登报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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