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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后”也很要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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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26
第2版(经济)
专栏:治理环境 整顿秩序

“善后”也很要紧
鲁牧
清理、压缩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已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展开,这项工作仍需下大力气继续抓紧。需要指出的是,对待压缩在建项目的积极态度,不仅应表现在思想上不再观望等待、讨价还价,还应表现在立即着手切实做好善后工作,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在建项目确定停缓下马,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是为顾全大局不得已而为之。如若再不做好善后工作,其损失就会更大,北京东方红化工厂一说缓建,就把善后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过了一年半载,一说复建,就能稳稳当当地续建,并靠效率、效益当年就将停缓时遭受的损失夺了回来。这虽是前几年的事情,但其经验至今仍可借鉴。
有人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其实对一个建设项目来说,由设计、评估、审批立项到筹措力量、正式开工,“上”得不易。“上”了之后又停缓,涉及问题颇多,更不简单。这就来不得“上山齐心,下山散伙”。停缓建一批在建项目,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治理整顿经济环境的需要。也可说是一种有计划有秩序的主动撤退,绝不可放任自流,一哄而散,似乎成了“溃退”。
抓紧抓好善后工作,需要组织精兵强将参加这项重要工作。停缓项目有大有小,施工进度不一,各种情况相当复杂,所要采取的善后措施也不尽相同。因此,自确定停缓之日起,建设单位应当迅速组织对该项目情况比较熟悉的设计、施工、银行等各方面专家,制订出最经济、合理、稳妥的善后方案。并相互紧密配合付诸实施,共同把工程维护好,设备、材料、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好。对工程不负责任或挪用、转移建筑材料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应当追究政治、经济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绳之以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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