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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劣质化肥损害良田万亩 陕西林业厅物资站该当何罪 法律经济界人士认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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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27
第1版(要闻)
专栏:

倒卖劣质化肥损害良田万亩
陕西林业厅物资站该当何罪
法律经济界人士认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西安11月26日电 记者景险峰报道:在西安市政府今日举行的深入清理整顿公司动员大会上,市工商局宣布了对7个“官倒”案件的处理决定。其中,陕西省林业厅物资站经销劣质复合肥一案,性质尤为严重。
经查,陕西省林业厅物资站,与陕西省林产品经销公司系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去年,林产品经销公司将1342立方米平价木材转手议价销售一案查处还未了结,用“物资站”的名义倒腾假化肥一案又东窗事发。去年6月,该物资站副经理何志峰将自己的名片和单位介绍信以及合同纸等,交给其外孙冯涛,让其为本站采购化肥。7月至8月间,该站先后三次将19.2万元汇入冯涛指定的河南省宝丰大营乡清凉寺桃园联办煤矿,用以购买复合肥。尔后,冯涛从洛阳市郊区、巩县城建和巩县城关三个复合肥厂及黄河碳素厂(据悉,这些厂家均因生产销售劣质复合肥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单位,共搜集运回446吨复合肥。由桃园联办煤矿开票,每吨包括运费价值430元。这些劣质肥料到西安以后,该物资站转手以每吨465元,销售给本省一些县的林业部门、供销社以及其它经营单位达445吨。
陕西省林业厅物资站推销的这批复合肥料远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经取样化验,其氮、磷、钾总含量仅1.14%和0.7%,还不如关中平原良田沃土的总含量高。
更为严重的是,当有些购销单位将化验结论告知该站后,他们仍继续大量销售。去年9月底,查处此案的西安市莲湖区工商局通知该站停止销售,但经何志峰批准,该站又将周至县城关供销社退回的复合肥,倒卖给陕西省林科所。
按每亩农田施肥45公斤估计,这批假化肥使近万亩粮田的收成受到影响。经西安市工商局批准,对陕西省林业厅物资站已销售的劣质复合肥的销货款18.6万多元(已扣除税款)全部没收,上缴财政;未售出的全部销毁。此间法律界、经济界人士认为,还应追究该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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