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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置若罔闻者不能姑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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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28
第1版(要闻)
专栏:

对置若罔闻者不能姑息
本报评论员
在全国林林总总的公司中,贵州省望谟县的通侨绿色资源开发公司(简称绿色公司),是历史极短的一个,迄今还不到3个月。但是它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却相当尖锐,值得高度重视。
若问:中央的方针政策对望谟适用不适用?恐怕没人会给否定的回答。实际上呢?7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强调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指出:“凡是违反规定的,要立即制止、纠正,已办的公司要撤销”,并规定:“从现在起,除涉外企业和私营企业外,暂停审批成立新的公司。”本报在第二天全文刊登了这个通知。可是就在此后第5天——7月27日,绿色公司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此后第25天——8月16日,由正、副县长任正、副董事长的绿色公司宣告正式成立。
正、副县长都是大字不识的文盲吗?显然不是。他们是患了一种
“漠视症”——根本不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决定放在眼里。也许在他们看来,地处贵州省西南边陲的望谟县“天高皇帝远”,什么政策不政策,那里的一切还不是他们说了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大有一言九鼎,谁敢不从之威。撤持不同意见的方兴的职,不过是小事一桩。令人惊异的还不仅在于此。当记者问到撤方兴职的理由时,一位副县长竟然答以“不与县政府保持一致”。此说之荒谬无须赘言,而这位副县长却毫不掩饰地把它作为冠冕堂皇的理由摆到桌面上来。可笑也夫,可悲也夫!自己是否同中央保持一致无关紧要,下属是否同自己保持一致才最最重要——就是这些“小国之君”的心态。
我国的商品经济还很不发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一项十分重大的任务,对于偏远地区来说,这个任务更艰巨、更迫切。要实现这个任务只能按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办。如果一个地方执行党的政策是“荒漠”,在那里是不可能生长起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棵大树的。
当前,最重要的是不折不扣地按照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方针、政策办。望谟县工商局的方兴等同志不畏权势、不怕打击、勇于坚持原则的精神是值得大力表彰的。而那几位对中央的政策、决定置若罔闻,胡来硬干,政策水平如此之低、纪律观念如此之差的正、副县长,能否干好他们担任的领导工作,实在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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