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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澄清这场风波的是与非——望谟县“官办”公司与方兴被撤职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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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28
第1版(要闻)
专栏:

应澄清这场风波的是与非
——望谟县“官办”公司与方兴被撤职纪实
本报记者 胡跃平
望谟县工商局企业登记股副股长方兴,在审核县政府办的“望谟县通侨绿色资源开发公司(下称绿色公司)”时,因提出不同意见,被县长撤职,在当地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一)
“绿色公司”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经记者同贵州省和黔西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同志调查,发现这家公司:
——官商不分。县长王尽杰任绿色公司董事长,副县长黄再炀、王建一任副董事长。按国家规定,他们要在公司任职,须向县人大辞去自己的职务,并持有县人大的批准手续,但他们却未照办。
——注册资金弄虚作假。绿色公司号称自有资金130万。经查,各家银行和公司账上根本找不到这笔款。事实是:望谟县财政拨款15万元,作为绿色公司的入股资金,用地方财政来办公司。更为恶劣的是,县财政局副局长韦文荣,为骗取绿色公司经营执照,亲自到工商银行,促使会计股的人把贵州省财政厅拨到望谟的126万信用周转金,改为绿色公司的自有资金。县人民银行发现后,工商银行被罚款1.6万元。现在,这126万信用周转金中,仍有15万元作为绿色公司资金转存在县农业银行。
——兼营大大超过主营。主营——各类植物(含香料、蔬菜、水果、油料、中草药等植物)的种植、加工、销售;种植加工技术及信息咨询。兼营——种植业必需的器具、药、肥,各类动物的养殖、加工、销售,各类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及其产品,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烟、酒、糖、饮料及其他各类副食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饮食服务、农副土产、日用五金等行业。
——绿色公司租了一家饭店办公,每月的房租、人员工资等费用,从县财政拨出的15万“入股金”中支付。
(二)
像这样一个“官办”公司,要在县工商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理所当然地受到抵制。工商局企业股副股长方兴在审核有关手续时,多次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
方兴提出,公司成员凡在县党政机关任职的,须有留职停薪证明,并由有关部门下达正式文件。当时县长不在家,正式下达文件要等他回来研究,其他领导便叫县政府办公室先开个临时证明,把执照办了后再补发正式的。方兴坚持要正式文件。又如,方兴提出绿色公司申请经营的农药和化肥,要先去征得供销部门的同意,各类金属和非金属(其中包括黄金和白银),须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药材则要有医药管理部门的许可证。
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半个多月里,从县长、副县长到一些部门领导,多次给工商局去电话,写条子,打招呼,要求迅速办执照。财政局的韦文荣还亲自到工商局催方兴。但是,由于法定手续不齐备,方兴坚持不予办理。
方兴不听县里招呼,不按上面意志办,于是触怒了县府的几位领导。8月15日,王尽杰召开县长常务会,叫来了工商、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人。
县长开门见山,宣布撤销方兴副股长的决定。
工商局长吴秀山提出不同看法。
县长说:“已经定了,不要讲了。”
吴秀山气愤地说:“你可以撤方兴的职,也可以撤我的职,但撤不了工商法规。”说罢,起身告辞。
组织部长感到这种做法不对头,说还是先调查一下为好。
县长:“不行,我们要赶快把公司办起来,先撤了再说。”
8月16日,县里开三干大会,县长王尽杰宣布绿色公司正式成立,并当着全县科局级干部宣布撤销方兴的职务。
当方兴知道自己被撤职后,第二天便找到副县长黄再炀,要求澄清事实。这位副县长对方兴说:“干部嘛,能上能下嘛。”
(三)
10月22日下午。分管财贸的王建一副县长接待了记者等一行人。
“县政府撤掉方兴的职务,其原因有三,”王副县长一板一眼地说道:“一是顶着不办,二是拖着不办,三是不与县政府保持一致。”这位副县长还说:县里办这个公司,也是“借改革开放的好政策,为群众脱贫致富。”“方兴在办照过程中作梗,县长常务会上才作出处理决定的。”
那么,方兴坚持要绿色公司办齐手续才发照是错还是对?为此,记者走访了省、州工商局有关同志,请他们对方兴问题谈点看法。省工商局局长肖英伟肯定地说:方兴提出的问题都是工商法规上的规定,他是在履行一个国家干部应尽的职责和权利,不存在“拖”和“顶”的问题。加强管理,坚持国家法规,正是为了保护和支持改革,进一步发展生产,不能把改革和加强管理对立起来。
方兴在见到记者时也说:“我只是按有关法规坚持审批程序而已,没想到却成了阻拦改革的重要人物,成了全县1988年的反面‘新闻人物’。今后谁还敢坚持原则、坚持党的政策呢?”
至于说方兴“不与县政府保持一致”,望谟县的干部群众对此自有评说。记者在望谟县走访了一些机关和部门,不少干部谈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说:从今年7月份起,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准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报纸、电台、电视都曾作过报道。可是,他们偏偏在这个时候成立“官办”公司。他们对中央的精神是不清楚呢,还是你上边说你的,我在下边干我的,我行我素?
一个干部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究竟是方兴不与县政府保持一致,还是县长、副县长不与中央保持一致?”
最近,黔西南州委、政府在听取州工商局调查情况汇报后,作出两点决定:(1)处理方兴同志是错误的,责成有关部门作检查,迅速恢复方兴副股长职务;(2)关于绿色资源开发公司的问题,应按中央精神切实清理整顿。
望谟县政府的几位领导将以何态度向全县人民作出答复,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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