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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一次本报来访 温州日报披露乐清一船厂行贿五万元,使一条废船“身价百倍”后,交通部船检局派员来访,所述理由和要求耐人寻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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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2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曝光一次本报来访
温州日报披露乐清一船厂行贿五万元,使一条废船“身价百倍”后,交通部船检局派员来访,所述理由和要求耐人寻味
来访笔录
本报记者 江宝章
11月24日下午,交通部船检局党委办公室主任王和平、局法律顾问高洪持介绍信来访。反映不久前《温州日报》登载的一起废船倒卖案中涉及上海船舶检验分局工程师王勇、朱友石在船舶检验中受贿一事。高洪介绍说,王勇、朱友石不是受贿在先,检验在后,而是检验在先,受贿在后。王、高二同志询问人民日报是否打算转载这篇报道。
受贿就是受贿。受贿在前在后有什么根本区别?
特将此事公之于众。
附:温州日报10月20日报道
本报讯 浙江省乐清县慎江船厂原厂长陈通考等人先后向全国几个省、市25名党员干部行贿近5万元,使一条以76万元买进的废船以178万元卖出,国家上百万元落入私人腰包。温州市5个职能部门的17个党员干部卷入此案,其中受贿万元的省航运公司温州分公司总工程师秦景海已于昨天被捕。
被陈通考等人转手倒卖的钢质废旧货船,曾名“慎江号”,现名“浙海108”号,总吨位6300吨。1987年,国家船舶检验局大连船检分局检验确认该船船舶技术状况甚差,不准其继续航运,并吊销有关证书。营口市航运局决定将该船作为废钢船卖掉。
去年9月,乐清县慎江船厂陈通考、陈小江、张星权等人以76万元买下这条船。同时,他们向营口船舶检验处主任刘某行贿1000元,获取五级风以下单程一水由营口至上海和温州的航行证书,并顺便装货运抵上海,净赚9万多元。
船到上海后,在陈通考等人的活动下,上海船舶检验分局工程师王勇、朱石友在各受贿2000元和1条外烟后,在上船后没有作任何检查的情况下,按陈通考等人的要求,签署了在国内二类航区继续营运两年的许可证书。还准予换发国内航行证书。经过这一关,这艘废旧船一下子“身价百倍”。
去年10月下旬,这条船到达温州港后,陈通考等人四处奔波,急于物色买主。在与温州航运分公司谈判中,温州航运分公司总工程师发现这条船水底以下严重腐蚀,不主张购买。陈通考等人知道后,即通过温州船舶工业总公司郭某到秦景海家活动,向郭行贿2500元,向秦行贿1万元。尔后,秦在谈判中再也不提船体腐蚀程度已达极限等情况。最后,该船以178万元卖给温州航运分公司。
今年4月,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检举,予以立案侦查。目前,行贿者陈通考、陈小江、张星权已经归案,受贿的党员干部将受到惩处,所受的贿赂已被追回。(本报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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