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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省委开除刘宏出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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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3-16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

中共广西省委开除刘宏出党
中共广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宏,贪污腐化、违法乱纪、敌我不分,阻挠反贪污运动。中共广西省委已决定并经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和中南局批准,撤销刘宏宣传部副部长的职务,并开除其党籍。
刘宏是参加革命二十年的老干部。入城两年来,由于经不起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而蜕化变质。据已有材料:一九五一年一月,刘宏授意广西省委宣传部代理秘书高以洪、会计徐仲杰涂改单据,贪污一九五零年宣传部事业费一亿零二百万元,刘宏个人分得赃款三千四百五十万元。一九五一年六月,又以假转账目的方式,贪污广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处事业费九百五十五万元。自一九五零年四月以来,刘宏不断向私商勒索,供自己挥霍,仅南宁市新华菸庄经理苏德新先后就给他五百九十万元。上海商人胡寄给他黄金二两。他经常和违法资本家进出饭馆、茶店、澡堂。
刘宏为了满足个人的享乐生活,竟无法无天地挪用党的宣传事业费十七亿元,派人到上海、香港作生意,并在南宁开办了食堂、制冰室等店铺。在他领导下所创办的“企业化”的人民京剧团,花费了四亿五千万元,结果完全失败;他领导下的印刷厂和纸厂,发现了好些贪污分子;他领导的广西省委宣传部,浪费一亿二千余万元。
由于刘宏所关心的只是如何搞钱来供他个人挥霍,所以对政治生活毫无兴趣,以致发生了敌我不分的严重错误。他平常所信任的和所接近的也多是些资本家和一些不正派的人。他最亲信的干部就是贪污分子高以洪,和曾在德国商行当过职员、在上海开有药房的资本家的儿子钱耀华。刘宏任命钱耀华到他所领导的印刷厂当经理,派他和高以洪携带三亿余元赴上海替他做生意。钱、高两人在上海贪污挥霍共六千万元,回来时,刘宏竟帮助他们涂改单据,向公家报销。去年,刘宏来北京参加会议,会后,他不立即回省传达会议的精神和布置工作,却到上海去游玩和做生意,并在上海结识了一些奸商。
刘宏很少关心党的宣传事业。平时他不学习,连上级的指示和文件也极少阅读。省委召开的会议,他也很少参加。两年来,他没有亲自写过指示和工作报告,也没有给报纸刊物写过文章。他很少研究宣传工作,因此对工作也提不出什么意见。
对于刘宏的丧失立场、挪用公款、违法乱纪的严重错误,中共广西省委发现后,曾对他不断地进行了教育,但他只是在表面上接受批评,实则阳奉阴违,不肯改正错误。一九五一年的秋季,省委检查宣传事业费的使用时,刘宏竟用假账来欺骗组织。在这次反贪污运动开始后,他不但不向党坦白认错,反而有计划地隐瞒罪行。他的每一次检讨,都是避重就轻,并且和同谋的贪污分子订立了“攻守同盟”,妄图对抗反贪污运动。刘宏虽曾是一个老干部,一个二十年的老共产党员,但他早已完全丧失了一个光荣的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在政治上完全堕落变质了。因此,党必须把他清洗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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