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云南查处一起倒烟违纪案 省旅游局副局长蒋子文受撤职处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0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云南查处一起倒烟违纪案
省旅游局副局长蒋子文受撤职处分
本报北京12月2日讯 记者舒瑜从国家监察部获悉:云南省监察厅最近查处了云南省旅游局副局长蒋子文为“烟倒”提供货源、违反外事纪律、贪污公款一案。蒋子文受到撤销职务的处分。
1986年至1987年9月,云南省旅游局所属昆明饭店、旅游服务公司,把专供旅游零售的云烟、阿诗玛、红山茶、茶花等名牌香烟1988件(99400条),提供给来自福建、昆明的不法烟贩,供其在市场上倒卖。上述单位在提供烟源的同时,还以每件香烟搭配价值1800元的床单、电饭煲、饮料等商品高价销售。如将1100条单价19元左右的床单提到25元卖给不法烟贩,收取差价款;不法烟贩为了行贿,再将640条床单以每条10元的低价“返销”给昆明饭店。仅收取差价款这一项,昆明饭店、旅游服务公司就非法牟利18868元。经云南省监察厅、省工商局、省经委、省审计局联合调查核实,云南省旅游局副局长蒋子文对上述投机倒把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蒋子文还严重违反外事纪律。1988年2月3日,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率云南厨师代表团赴香港。在香港5天,未办理任何公务,白白花费公款折合人民币1.08万元。
不仅如此,蒋子文还冒领、贪污出国公务费。1986年11月,蒋子文率代表团出国考察回昆明后,指使有关人员编造了一个国外费用开支假账单,并亲自修改、签字,向省外汇管理局虚报、冒领216.25美元,贪污、私分。
最近,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监察厅的建议,决定撤销蒋子文的省旅游局副局长的职务。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省旅游局所属昆明饭店、旅游服务公司处以罚款7.08万余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