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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确有不检点处——国家环保局纪委的调查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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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0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调查组确有不检点处
——国家环保局纪委的调查报告
人民日报群众工作部内部刊物上刊登本溪市群众反映国家环境保护局调查组在本溪市挥霍数万元排污费问题的来信后,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有关部门查处。我们派人于9月9日赴沈阳、本溪作了调查。
经查,国家环保局调查组于1月18日赴本溪市,22日回北京,5天共花费34415.57元,除支付本溪宾馆住宿费、会议用餐费和一些其他杂项开支以外,还存在以下问题:会议用餐费超过规定标准,原计划每人每天15元,后提高到18元;每人每天招待一盒烟,还有水果;市政府曾两次宴请调查组成员;原安排去本溪水洞游览,因未去,赔偿饭店损失800元。另外,参加调查的陪同人员过多,造成住房、用餐花费过多。这些费用是本溪市政府从环保业务费中列支的。
调查组在5天时间里,工作是认真紧张的。我们未发现他们游山玩水。需要指出的是,调查组离开本溪市时,市政府将68盒红山参、17公斤木耳分成34份,每份价值58元,送给中央和辽宁省有关部门调查组的32位同志。这些同志接受礼物显然是错误的。
今年6月中旬,本溪市一副市长和市环保局局长等人到北京向国家环境保护局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时,带来毛涤沦布料5块(13米),送到环境保护局调查组一同志家中。
我们认为,国家环保局和其他部门参加调查组工作的同志确有不检点之处。这次调查花费较大,主要是市里参加人员过多,住房、用餐和购置其它办公用品花了很多钱。市里对此已作了认真检查。
鉴于国家环保局参加调查组的7名同志已写出检查,态度诚恳,并表示要把接受的红山参、木耳等礼物退回,或按价付款,因此不给予处分。
中共国家环境保护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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