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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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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09
第5版(理论)
专栏: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王贵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得到恢复和贯彻,由于实行改革开放,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包括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这是一个意义深远的成就。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要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这是当前艰难而迫切的任务。
  民主不是无足轻重的东西
民主这个东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致使我们的党、国家和人民吃尽了苦头。有时我们也提倡民主,但往往只是强调民主作风和民主方法,仅仅把民主当作达到某种目的或实现某种目标的手段。既然民主仅仅被视为一种手段,为了某种目的或目标,你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由此也就产生了所谓民主“多了”或“少了”的问题。照这种理解,民主似乎是无足轻重、甚至可有可无的东西。这样一来,民主的地位、价值和意义就被大大降低或贬低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从实际出发,总结历史经验,对民主有了新的认识,把民主政治建设问题提到了应有的高度。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邓小平文选》第154页)党的十二大报告重申:“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和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明确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作为党和国家的“总任务和总目标”之一。
党的十三大报告把上述思想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作了进一步发挥。报告指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设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这就是说,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我们的民主制度,不仅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方向和基本目标。它关系到改革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各项改革都必须沿着这个方向、奔着这个目标进行,而不能离开这个方向和目标。
用积极进取精神推动民主政治建设
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样,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既因为封建专制主义影响很深具有特殊的迫切性,又因为受到历史的社会的条件限制,只能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这里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重要规律:过程的渐进性。
这种过程的渐进性或民主发展的历史进程不是自发实现的,而是在人的自觉能动性作用下实现的。任何人都无法改变民主发展的客观历史趋势,但其主观精神状态如何,却会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发生这样那样的影响,或者起促进作用,或者起促退作用。究竟如何把握和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历史进程,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个问题上可以有三种不同的态度。一是急于求成,即不顾所处的社会发展历史阶段和主客观条件,急躁冒进,企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甚至更短的时间内,一步登天,实现“高度民主”。这是一种幻想。要知道,“高度民主”只能是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的目标和任务,或者说,只能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目标和任务,而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和任务。二是消极等待,即以当前民主政治建设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还不充分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长期性为借口,坐等条件成熟,裹足不前,或者把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推到遥远的未来。这两种态度或精神状态,都不符合民主发展的渐进性规律,都有碍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从历史经验来看,在民主政治建设上,常常由于实际步骤“滞后”而影响了民主的发展,而没有因为实际步骤“超前”而影响了民主的发展。这里究竟有什么深刻的原因,还需要认真研究。
那末,正确的态度是什么呢?应该从实际出发,积极进取。这就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既考虑到民主建设的特殊迫切性,又考虑到民主建设的长期性,在民主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觉的能动性,以积极进取的精神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于那些条件已经成熟的问题,一定要不失时机地抓紧解决;条件暂不具备的,只要有现实的可能,就一定要积极努力去创造条件,争取尽快解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秩序有步骤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积极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
从总体上说,近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是在商品经济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政治民主化的程度,归根到底,是受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制约的。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促进民主的发展,并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之相适应。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体制的建立,不应该是消极、被动地适应,而应该是积极、主动地去适应。那种认为民主政治建设似乎只能跟在商品经济的发展后面一步一趋地蹒跚的观点,以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体制的建立,民主政治会自然地发展起来的观点;以及认为在一个时期为了集中力量发展商品经济可以置民主政治建设于不顾,或把民主政治建设暂时停一停,甚至不惜牺牲民主政治建设的观点,恐怕不是马克思主义观。可以断言,如果按照这种观点去指导我们的工作,不仅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会受阻而被延缓或中断,而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体制的建立也会受到影响。
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过程,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这就是说,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商品经济发展大体上应该同步,某些方面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可以滞后或者超前。这不仅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民主政治自身的发展规律所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体制的建立,不仅需要良好的经济环境,还需要适合的政治环境,而政治上的民主化,则是造成这种政治环境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极为重要的因素。积极而稳步地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不仅有利于这种政治环境的形成,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提供政治保证,而且可以为其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开辟道路。
不能以牺牲民主求效率
我们搞四个现代化不讲求效率不行。但是效率从何而来?能不能离开民主、甚至以牺牲民主来求效率呢?党的十三大报告已从原则上回答了这个问题。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这就说明,发展民主和提高效率,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民主和效率是不相容的,至少在现阶段或经济起飞时期,二者不可兼得;为了解决作为当务之急的效率问题,民主政治建设可以缓一缓,往后放一放,等经济有了充分发展以后,再来搞民主政治建设。这就是所谓“效率优先原则”。这种“原则”能不能作为我们的治国之道呢?我认为,不能。民主和效率,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须臾不可离开的东西,不存在什么孰“先”孰“后”的问题。效率只能在民主基础上,在民主政治建设中求得,绝不能以牺牲民主、延缓或中断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作代价来求得。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稳步地发展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机关的高效率运行。
所谓高效率,大致上有两种:一种是在民主基础上,人人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主动、积极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产生的高效率;一种是离开民主原则,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甚至用法西斯纪律来推动工作,多数人盲目服从少数人或个人的意志,下级对上级唯命是从而产生的“高效率”。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高效率。对这两种效率的不同追求,必然形成两种不同的效率观。我们所要的只能是前者,而不能是后者。因为后一种“高效率”,对于我们这样的国家来说,非但无益;反而有害。我们是效率和效益的一致论者。讲求效率,必然考虑效益,绝不能不择手段地盲目追求效率而不顾效益,即社会后果。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惨痛而深刻的历史教训的。大家不会忘记,在“大跃进”年代、“文化大革命”时期,有过所谓一声令下,“万马奔腾”,“最高指示”传达不过夜,雷厉风行的局面。真可谓“令行禁止”,“效率”高矣!但它给人们带来的却不是福音,而是灾难。问题出在哪里呢?首先在于党和国家领导层的民主生活极其不正常,民主制度遭到了严重破坏,个人专制占了统治地位。历史经验再清楚不过地告诉我们,讲求效率,不能离开民主,也不能不顾及社会效益。我们的高效率,必须建立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制度的基础上。
提高民主意识不能离开民主实践
在我国,由于经济文化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旧中国遗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人们的民主意识比较薄弱。这是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但能不能由此作出结论说:由于人们的民主意识薄弱,现阶段搞不了民主政治建设,或者要搞也只能慢慢来?我认为,不能作出这样的结论。恰恰相反,正因为人们的民主意识薄弱,才需要更加积极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民主意识。我们进行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到民主意识普遍比较薄弱这一情况,但不能对此迁就、放任。培养和提高民主意识,加强民主观念,是加速民主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民主政治建设本身的一个重要任务。
如何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民主意识呢?看来,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是等待经济文化特别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了,让人们的民主意识自然而然地慢慢提高;二是在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采取积极措施,在加强民主的宣传教育的同时,尽可能广泛地“实施民主”,让人们在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逐渐培养和提高民主意识。在我们看来,前一种主张是不妥的,只有后一种主张才是正确的。
有的同志看到近几年在实行民主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就认为人们的民主意识太低,不会行使民主权利,现在还搞不了什么民主,或者民主“搞多了,有害无益”。这未免有点因噎废食。不可否认,在人们民主意识普遍薄弱的情况下,实行民主不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拿差额选举,代表提名候选人来说,有些情况确实不能令人满意。但是,人们不禁要问:个人或少数人指定、委任干部就都令人满意吗?就没有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吗?要知道,人们学习民主同学习任何东西一样,一是需要有一个过程,二是除了宣传教育以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在实践中学习。在培养和提高民主意识的问题上,不能搞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学习民主,培养和提高民主意识,犹如学习游泳,只有下水才能学会,不下水是永远学不会的。民主意识也只有在民主实践中才能培养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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