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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感二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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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09
第8版(副刊)
专栏:大地漫笔

偶感二则
常常见报纸上有些关于某事物属于什么主义的争论,各执一端,谁也说服不了谁。似乎国人对“主义”有特殊的感情,每当一个新事物出现,首先想的不是利弊,而是应归属于哪个“主义”。如果一事物利大于弊,只因为它归了“坏的主义”,那就无论如何也要不得;如果此事物弊大于利,毫无疑问要把它打到“坏的主义”里去,或云主义是好的,是执行主义的人出了毛病。
对新事物,反对者千方百计给它贴上“坏主义”的标签;拥护者想方设法给它贴上“好主义”的标签。在新事物面前,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少考虑些“主义”,而多考虑些实际利弊呢?思维离不开概念,但仅仅依靠概念,必定导致僵化。
报告文学《中国:水危机》,充满忧患意识,字里行间荡着一片赤子之情。
我们透过水危机,还能窥视到别的危机吗?水危机,除了水资源不足,还有别的原因。
人多了,就什么都有危机了,水、土地、植被、甚至连氧气。人口为什么爆炸?不是早就有人提醒过吗?水污染,掠夺性开采,围湖造田,这些都是人为的因素。中国不缺少目光敏锐、远见卓识的仁人志士,问题是这些人处于怎样的地位,他们的话有多大分量。
已经有了《水法》,无疑是个进步。不过它的效力如何,要看它和权的关系了。如果法律没有有效的监督,那么法律就有可能被某些执法人换钱花。对法律实行有效监督,一个先决条件——权力应是一个循环的制约,而不应有终端和顶峰。如果权力像宝塔一样,可以一层层爬到顶,那么法最终是要拜在权力的脚下。  李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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