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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能 调整机构 强化监督机制 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三定”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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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0
第1版(要闻)
专栏:

明确职能 调整机构 强化监督机制
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三定”方案
本报北京12月9日讯 记者舒瑜从国家监察部获悉:国务院最近审议并原则批准了《监察部“三定”方案》,规定了监察部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机构设置和职责以及人员编制,确定监察部“三定”工作的重点是明确职能,调整机构,强化监督机制。
我国恢复行政监察体制后组建的监察部是国务院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调查处理其违法违纪行为,以保证政府廉洁、防止腐败,改善和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保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为了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方案》对监察部现有机构作了适当调整,共设立14个职能厅、司。其中,政策法规司、案件审理司、宣传教育司是新设置的。为了公正、有效地审理大案、要案和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监察部还设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和监察工作咨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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