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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结束 讨论了多项议题并取得积极成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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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结束
讨论了多项议题并取得积极成果
本报香港12月9日电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今天下午在这里发布新闻公报说,联合联络小组讨论了多项议题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这次会议12月6日至9日在香港举行。
新闻公报说,联合联络小组继续讨论了关于未来香港与有关国家移交逃犯的安排,并就此类安排的基本原则问题达成了协议。双方同意有关细节继续由专家进行讨论。
公报说,联合联络小组高兴地看到国际权利和义务常设专家小组就香港继续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金融公司(IFC)和国际开发协会(IDA)的活动问题所取得的广泛一致意见。常设专家小组将继续进行有关讨论。
公报指出,联合联络小组对在法律本地化方面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在联合联络小组第10次会议上就有关香港海事管辖权立法本地化的问题达成协议之后,有关立法工作即将进行,这是香港第一项本地化立法。联合联络小组就有关商船法本地化和民航法律本地化的问题继续交换了意见。
公报还指出,联合联络小组讨论了在签订香港民航运输协定方面取得的进展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取得了共同的谅解;就香港防务和维持社会治安的实际安排问题充分和有益地交换了意见,并同意继续进行专家级讨论。此外还就香港设立终审法院的问题继续交换了意见。
公报最后说,联合联络小组决定下一次会议将于1989年3月14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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