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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64名中学生违法活动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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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对64名中学生违法活动的思考
我省肥西县城关派出所3月至10月下旬破获的一些案件中,涉及到县城内5所中学的64名在校学生,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他们分别参与了盗窃、流氓等活动,其中80%被拘留。送工读学校和劳动教养的有22人,1人被判处徒刑。这些青少年干起违法活动以至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
哥儿们义气的影响。参与偷盗活动的学生,大都是团伙作案,少则3人,多达9人。他们模仿“桃园三结义”,订立“君子协定”,往往1人作案,几人观风打掩护,销赃后又共同吃喝玩乐。某校初二年级的3名学生,就是采取这种办法,连续3次盗走县城桥北商社价值2600多元的物品。
家长的宠爱和教育不当。有盗窃行为的学生中,50%是独生子女或家中唯一的男孩。有的虽然学习成绩很差,但家长却百般宠爱。有个学生过生日时,利用盗窃销赃后的不义之财大摆阔气,喝高级饮料,抽名牌香烟,还请来一帮好友共同享受,家长也不过问。有的学生甚至用盗窃来的赃款购买手饰等贵重物品,其亲友不问财物的来路,还夸奖孩子有能耐。当他们犯罪行为暴露后,有的家长千方百计为孩子说情袒护,开脱罪责。有些家长得知孩子有盗窃行为时,便不问青红皂白一顿狠揍,同样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被社会上不法分子利用。肥西县城有个叫汪邦政的个体饮食户,他教唆学生盗窃。凡是孩子们盗窃来的物品,他都收存、登记。据了解,除现金外,孩子们盗窃的物品70%都流入他的手中。此人现已被判刑。
有的学校重视课堂教育,忽视对学生的课外生活的指导和管理。有个在县城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很少听老师授课,白天吃喝玩乐,晚上搞违法活动,先后盗窃了价值近千元的财物。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风尚,是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的责任。64名中学生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值得人们深思。
安徽广播电视学校采编班吴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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