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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法学家向全国人大提建议 设立监督宪法实施专门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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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一些法学家向全国人大提建议
设立监督宪法实施专门机构
本报北京十二月十日讯 记者王礼明报道:最近,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召开座谈会,纪念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六周年。
出席这次座谈会的专家、学者们,围绕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以来有关宪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有的学者说,有人认为,违反刑法是违法,违反民法是违法,违反宪法不算违法,殊不知,违反宪法是违反了国家根本大法。为什么会有这些看法呢?关键是对违宪行为不能及时处理,宪法的权威没有树立起来。有的同志说,宪法的规定比较原则,要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还必须制定诸如新闻法、行政诉讼法、申诉法、社团法、游行示威法、国家赔偿法等等单行法。有的同志认为,法治的根本是宪治。只有实行宪治,才能克服规章冲击法律、小法冲击大法、决定冲击宪法等混乱现象。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全国人大就要考虑是否要设立像宪法法院那样的监督宪法实施的专门机构。
会上,有些同志还就宪法修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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