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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为主 渔苇牧林并举 辽河三角洲将建成外向型经济示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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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2
第1版(要闻)
专栏:

粮食生产为主 渔苇牧林并举
辽河三角洲将建成外向型经济示范区
新华社沈阳12月11日电 (记者李善远、徐延安)辽宁省政府最近与国家土地开发基金小组、农业部、财政部达成了1988—1990年开发建设辽河三角洲的协议。我国这项重点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工程将陆续开工。
辽河三角洲是我国七大江河三角洲之一,陆地和海域总面积为2600万亩,海岸线长270公里。这里土地肥沃,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适宜水稻、芦苇和人工水产品养殖生产,是辽宁省目前仅有的一块比较集中连片、有待开发的土地资源,被称为东北的“南大荒”。
辽宁省政府决定在这里以粮食生产为主,渔、苇、牧、林多种经营并举,把这里建成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高度统一的外向型农业经济示范区。
根据辽河三角洲资源普查和农业区划,辽宁省政府计划在这里新开水田8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00万亩;新开苇田20万亩,改造中低产苇田80万亩;新开发滩涂养虾面积30万亩;浅海养贝面积35万亩,河蟹养殖面积5万亩,淡水鱼养殖面积10万亩。
开发建设这一区域的重点项目是加强农业、渔业、芦苇生产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拟定修建大型水库和平原水库各1座,改造平原水库5座,建引水渠道枢纽工程2处,输水干渠138公里,拦海防潮堤81公里,及建设养虾基础设施。
辽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所需的16.5亿元投资将主要来自国际贷款、中央政府扶持、地方配套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等。辽宁省政府初步安排这一工程从1988年开始,分三步进行,到1995年结束。
做为实施这项工程的第一步,辽宁省政府将根据与中央新达成的协议,在“七五”计划后3年内,改造现有水利工程设施,完善渠道配套,扩建原有灌区,开垦荒地2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80万亩,适当发展林、牧、渔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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