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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升为国家二级企业的北京市木材厂内,贪污受贿索贿等经济违法活动触目惊心,请看——盈利大户里的“鼠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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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刚升为国家二级企业的北京市木材厂内,贪污受贿索贿等经济违法活动触目惊心,请看——
盈利大户里的“鼠患”
本报记者 陈维伟
如果将揩国家和集体油水以饱私囊者称之为“鼠”的话,北京市木材厂可谓“鼠患成灾”了。以往,盈利大户的门面,遮掩了该企业角角落落的污垢,许多年来“未发现”一起经济案件。然而,前不久一个偶然的机会,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的人员涉足这里,短短3个多月的时间,便查出该厂大量经济问题,立案13件,涉嫌14人,案件线索至今仍在不断扩大,至少有30多人被划入待审查之列。
木材厂,顾名思义是生产和加工木材的。另外,出于生产的需要,国家还要平价调拨一部分钢材给该厂。木材、钢材,这都是国家专控物品,是紧俏的生产原料,它们自然也成了木材厂某些人借以大捞一把的“王牌”。据查,私自提价出售木材、钢材并收受回扣的事件,在该厂不乏其例。厂供应处处长张善仁、三源公司总经理周三男、经营销售处主任冯燕飞等人利用主管本厂物资供应、调拨的便利条件,将国家平价调拨给该厂的各种型号钢材,倒卖给河北省霸县南孟镇西坨五金厂等加工点,按每吨200元至400元提取回扣,仅此一项,去年一年就为该厂获不义之财41.5万元;同时,张、周、冯等人还大肆收受对方彩电、录像机、现金等贿赂,其中张善仁已交待出受贿赃款1万余元。
上行不端,自有下效。木材厂总厂某些掌实权的人倒买倒卖,受贿索贿,肆无忌惮,必然会污染全厂的风气。从案件线索看,经济违法活动起码涉及该厂10多个部门。几位检察干警对记者说,这里,三四千人的厂子,各个角落都有“小金库”(目前已从各“小金库”中清查出50多万元),有些人获利后连“小金库”都不入,便直接私分了。该厂动力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赵炳奎,伙同副厂长祝殿林、王岭柏等人,利用签订外加工合同、外包工程、购进物资之机,采取加大工程预算费、提取回扣等手段,收取对方彩电、录像机、现金等,其中赵炳奎受贿额共计1.2万元,祝殿林、王岭柏分别为6850元和1500元;另外,这3位分厂“当家人”还将厂里卖废料、卖炉渣等4000余元公款,采取私分手段贪污,揣进个人腰包。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动力分厂在木材厂是油水最少的地方,成天跟锅炉和炉渣打交道,这里的“蛀虫”们竟“吃”起废料和炉渣来了!
从已查处的案件来看,木材厂某些违法乱纪分子的手段大多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提取回扣或好处费,谋取私利。立案的14人中,中层干部7人,业务员、保管员等业务骨干5人,党员比例也较大,共8人,占一半以上;待查的30余人中有不少是分厂级以上的干部,包括总厂的领导成员。这些人为了捞钱不择手段,他们索要回扣、收受贿赂的对象,主要是白条下帐或干脆没有帐的乡镇企业和个体户。个别人公开向索贿对象讲:“这几年,你们都肥了,不宰你们,宰谁?”还有人讲:“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他们“捞”的都有什么呢?从鸡、鸭、鱼、肉、香油、蔬菜,到彩电、录相机、冰箱、地毯以至大笔现金,可谓无所不捞。
令人深思的是,已立案的14人中,犯罪行为均发生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之后,犯罪时间大多是去年和今年两年。特别让人不解的是,今年7月检察院开始着手在该厂办案,并先后在该厂召开法制宣传会、法律咨询、公开逮捕大会,但直至今年10月份,该厂仍有人“顶风上”,继续收受贿赂,走犯罪的道路。
还有一件带有讽刺意味的事情(也许是偶合):就在今年9月4日,检察院在该厂召开公开逮捕大会之日,总厂领导当众宣布:该厂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被批准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人们不禁要问:考核一个企业的标准,难道仅仅是单纯的经济指标吗?就丝毫不考虑该企业的社会效益以及全体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意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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